車禍後續和解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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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發生車禍 近期對方有打來說要過年前跟我和解 但是他說只要賠我車子修理的費用 還不是全賠! 只要賠一萬五!
跟家人討論的結果 家人叫我先不要那麼快和解 因為對方並沒有說要賠我人身傷害的部分 怕我吃虧!
對方說他汽車只有強制險 我知道醫療費用可以經由強制險部份來理賠 但是問題就是對方一直說我是自己摔車滾到他車子旁邊 所以只願意賠我修車錢的一部份!
想請教有經驗的大哥大姊們 我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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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是叫我這期間的其他損失 包括無法工作 還有其他休養的費用也要叫他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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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11-01-15
日前發生車禍 近期對方有打來說要過年前跟我和解 但是他說只要賠我車子修理的費用還不是全賠! 只要賠一萬五! 應依雙方肇事責任分攤理賠。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跟家人討論的結果 家人叫我先不要那麼快和解 因為對方並沒有說要賠我人身傷害的部分怕我吃虧!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對方說他汽車只有強制險 我知道醫療費用可以經由強制險部份來理賠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但是問題就是對方一直說我是自己摔車滾到他車子旁邊 所以只願意賠我修車錢的一部份! 故建議待研判表後再與對方談理賠事宜,另可運用刑事過失傷害的責任來談判,除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想請教有經驗的大哥大姊們 我該怎麼處理呢?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亦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其餘同上均己有說明,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1-01-13 20:46:31 補充 家人是叫我這期間的其他損失包括無法工作 還有其他休養的費用也要叫他賠! 的確是應如此,我方確有損害,當然可向對方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