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案件車禍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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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因我女朋友之前跟一輛計乘車相撞 她在十字路口被撞倒後機車滑到旁邊 去撞到停在路邊的一對情侶 現在情侶那方 告我方 跟計程車 但問題現在計程車那位駕駛已"往生" 所以現在責任應該全部歸我們這邊嗎@@? 第三方開出條件賠償50萬 兩位包括受傷部分(挫傷.皮肉傷.無醫師證明) 機車維修部分 原本說9XXX 結果開單出來是2XXXX 還有精神賠償(他們說車禍後導致無工作) 請問有解決的辦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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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13-08-10
1.你女朋友之前跟一輛計乘車相撞 .她在十字路口被撞倒後機車滑到旁邊 去撞到停在路邊的一對情侶 .這要看肇責歸屬問題.不是現在責任全部歸你們這邊的.要看當時車禍分析研判表你們有否肇責.若有肇責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Sandy avatarSandy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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