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初步鑑定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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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行經無號誌路口,我騎機車在幹線道,支線道有個國中生騎腳踏車衝出來,出車禍後我就因頭部有撞擊到地面暈倒,醒來警察就過來做筆錄,我有尋問孩子有無受傷,警察說無大礙,後來做完有給我們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有對方的聯絡方式,到後來對方都沒致電,於是我們就打去,結果對方的父母親口氣很差,說他們的孩子快要嚇死了,也因為口氣不好的緣故,我們選擇申請調解,去調解委員會再談,後來一見面,我方都還沒開口,對方父親就以很強硬的態度說,他們沒有錯,絕對不會賠償我們,還說如果我們要走法院,他一定要告我傷害,我們連索賠的部份都沒提,對方就氣沖沖的走了。
因各說各話,委員建議我們申請初步鑑定,今天拿到鑑定書,上面寫對方是:行經無號誌入口,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我這方面則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態。
想請問專家們,這樣是誰的肇事責任大?
對方態度這麼差,如果最後調解不成,要到上法庭,他有辦法告我方嗎?
那時候警察明明是告訴我們對方沒什麼受傷,腳踏車的椅墊歪掉而已,結果他父親來調解時,就說龍骨歪掉,腳踏車也不能騎,一直責備我去撞他兒子,我也不止機車毀損,牙齒流血流了快兩星期,眼鏡也壞掉,身體多處地方都會留下疤痕,真是覺得是莫名其妙…收到這鑑定報告我更無言了...我本來前方視線都無車,也無超速,對方就是要從旁邊衝出來,這哪有辦法去注意前方的狀態…唉…原本想說孩子而已,真的不想計較,結果對方這樣大聲的對我嚷嚷,還有恐嚇的意味,真的賭一口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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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2-05-19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上個月行經無號誌路口,我騎機車在幹線道,支線道有個國中生騎腳踏車衝出來,出車禍後我就因頭部有撞擊到地面暈倒,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 醒來警察就過來做筆錄,我有尋問孩子有無受傷,警察說無大礙,後來做完有給我們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有對方的聯絡方式,到後來對方都沒致電,於是我們就打去,結果對方的父母親口氣很差,說他們的孩子快要嚇死了,也因為口氣不好的緣故,我們選擇申請調解,去調解委員會再談,後來一見面,我方都還沒開口,對方父親就以很強硬的態度說,他們沒有錯,絕對不會賠償我們,還說如果我們要走法院,他一定要告我傷害,我們連索賠的部份都沒提,對方就氣沖沖的走了。因各說各話,委員建議我們申請初步鑑定,今天拿到鑑定書,上面寫對方是:行經無號誌入口,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我這方面則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態。想請問專家們,這樣是誰的肇事責任大? 對方因行經無號誌入口,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我方因為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對方態度這麼差,如果最後調解不成,要到上法庭,他有辦法告我方嗎? 若是對方要向我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基本上會成立;同樣的我方要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也一定會成立,但往往此種狀況,最後都是兩敗俱傷。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那時候警察明明是告訴我們對方沒什麼受傷,腳踏車的椅墊歪掉而已,結果他父親來調解時,就說龍骨歪掉,腳踏車也不能騎,一直責備我去撞他兒子, 不必理會對方家長說所的話,請他提出依據最重要,賠償的內容不是以[喊價]的方式來談,將來在調解或訴訟時,也會要求對方提出[求償資料],方能合理的計算出我方應補償的範圍為何。 我也不止機車毀損,牙齒流血流了快兩星期,眼鏡也壞掉,身體多處地方都會留下疤痕,真是覺得是莫名其妙… 我方除了強制險以外的理賠,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月,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以上五點須以雙方肇事責任而論。肇事比例依雙方協議為主,坊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主次因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收到這鑑定報告我更無言了...我本來前方視線都無車,也無超速,對方就是要從旁邊衝出來,這哪有辦法去注意前方的狀態…唉…原本想說孩子而已,真的不想計較,結果對方這樣大聲的對我嚷嚷,還有恐嚇的意味,真的賭一口氣啦!!!!!!!!! 若是我方對初步分析研判表所研判的肇事因素不符,建議你可花3000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或是走向訴訟開偵查庭時可主張要重新鑑定(免費),由專業的鑑定委員重新分析肇事因素。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Erin avatarErin2012-05-17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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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avatarLily2012-05-19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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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2-05-20
腳踏車無強制險,就醫療費用部份可先向自己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對方家長要告你過失傷害是他的自由,但也必須提出小孩受傷的証明即醫院的驗傷單,而不是用嘴巴說說而已板大在有受傷的情況下更可提告,小孩一時的粗心卻要換來一輩子的刑事前科,對方父母的態度會立刻軟化再回到談判桌
Delia avatarDelia2012-05-17
委員建議我們申請初步鑑定,今天拿到鑑定書,上面寫對方是:行經無號誌入口,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我這方面則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態。
想請問專家們,這樣是誰的肇事責任大?
@@這樣來說 對方當然是屬於肇事主因 而你是次因 這是責任負擔的比例問題
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 而你所受傷害也較大
他想告你是他的權利
自有法官之審理
法官也須依法行使職權
這你不必擔心
律師事務所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5-19
上個禮拜因為一場車禍我莫名奇妙被紅燈右轉車追撞
導致我右小腿骨折 後來等警方到來 那個對方還當面
跟警察說我自己騎太快 稿的好像我的錯一樣 所以當下
我堅持一定要跟她玩到底 腦海那時浮現上個月我朋友
有類事的事情發生 問她當時他者處理車禍糾紛
他告知我他是上網提問看到po文 my權益itm 他們當時告知
處理步驟程序 他是直接給我電話 我就直接打去詢問
作法先調出附近的攝影 還有警方現場劃線的圖
還有一些證明等等
後面開庭在調解委員會就已作處理完畢 我也爽快
看到對方當時的囂張已沒顯露出來 後來判決定案
我也拿到合理我要賠償 要不然真不知道該者麼辦
搞不好我變成賠對方 這my權益itm 真的幫助我很多
你可以去yahoo搜尋 my權益itm 希望對你有幫助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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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5-20
依研判表內容所示
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你
未注意車前狀態為肇事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