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委員會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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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3月底騎車出了車禍,小腿骨折,住院12天,開刀裡面放了鋼板和鋼釘。對方說機車險的保險公司會支付他的住院費。但其他的對方就不肯賠。這要怎麼辦? 是跟警察說要對方理賠嗎? 他已經3個月沒辦法工作了。
ps:當初有做筆錄。

我老公本來是騎車直行,對方沒打方向燈就突然左轉,對方的機車上總共坐了2個大人2個小孩,對方沒戴安全帽也沒受什麼傷,只是我老公的小腿骨折開刀。像這種情況是我老公撞上去的(雖然很不想撞上他們)去調結委員會有用嗎?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6-26
依你的敘述,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所以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是否有肇事因素,需視警方筆錄而定。
建議先釐清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其他的對方就不肯賠。這要怎麼辦?
其他的部份,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求償。

是跟警察說要對方理賠嗎?
也不跟警察說了,基本上他是不會理你的,後續的求償是雙方的問題,跟警察沒有關係了。

他已經3個月沒辦法工作了。
需有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的字樣,才可求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相關求償項目,供你參考:
一、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 健保醫療費
2. 急救費用
3. 合理交通費
4. 看護費用
5. 殘廢給付
二、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
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
1. 看護費用
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3. 後續醫療費
4. 精神賠償
5. 財產損失
6. 其他損失

像這種情況是我老公撞上去的(雖然很不想撞上他們)去調結委員會有用嗎?
當然可以阿,而且對方的責任又較大。
如何安排: 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如果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加害者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民事上的侵權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有不懂的在問我,祝順利 加油~!!
Noah avatarNoah2010-06-26
肇事責任歸屬需告知;如有相關疑問可提出
Gary avatarGary2010-06-25
有筆錄~~請問有申請車輛事故鑑定報告嘛?
若是有~妳可以要求對方負賠償之則
對方不賠~~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只要像當初報案的警員告知及可
通常此情況下警方都會先要求妳們要不要和解
幫妳們申請調解會
但若是沒結果~~才會送到法院
因為妳們已經拖3個月了
所以追訴期只剩3個月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6-23
肇事主因看起是對方,
那你先生的醫藥費及工作損失對方都要理賠的
調解委員會只是讓雙方達成一個共識
提刑事告訴 過失傷害 讓法院來判決吧!
如有問題請在來電02-6606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