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三讀通過條文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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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軍事審判法第一條
①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②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
 二、前款以外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
③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修正軍事審判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事實之一部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時,全部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之。

修正軍事審判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①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本法開始偵查、審判 
 或執行之第一條第二項案件,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偵查、審判程序尚未終結者,偵查中案件移送該管檢察官偵查,審判中案件移
   送該管法院審判。但本法修正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
   受影響。
 二、裁判確定之案件,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但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事由
   者,得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三、刑事裁判尚未執行或在執行中者,移送該管檢察官指揮執行。
②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之條文,除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自公布後五
 個月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八條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第二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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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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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3-08-10
好快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8-12
推!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8-14
PUSH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8-16
結果搞半天組織法還是沒修...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8-17
結果第5條沒修
John avatarJohn2013-08-21
第1條第1項列二款之用意不知何在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8-24
喔喔 原來是為了配合第237條才如此劃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8-25
回四樓,組織法及實體法要到下個會期才修,現在先過程序法
Gary avatarGary2013-08-25
先讓洪案真相大白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8-28
抱歉借個標題請問一下…有正在上宋文老師課程的人可以說
一下老師有沒有對洪仲丘事件提出見解呢?好想聽喔!
還是說課程還沒開始呢?
Emily avatarEmily2013-08-31
8月4日有聽賴農惟老師飆過洪案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9-01
軍審法在任何科目 都是冷門中的冷門
就算改了 考的機率也很低很低很低
Lily avatarLily2013-09-05
很想聽陳治宇老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