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呈時效性?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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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做滿三年以上,需30天前告知。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我的問題是:
假如我現在提辭呈(書面或郵件告知)
主管達成共識需找到人交接才能離開
但過了一年才找到人,這時候還要提辭呈嗎?

或是人情壓力,責任感使然。繼續把手上案子做完。
但也拖了1、2年(很多公司專案跑1、2年是常態)
之後可以不用提辭呈,直接閃人嗎?

還是辭呈有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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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6-05-18
有職務代理人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5-19
! 都忘記你要離職了吧
Kumar avatarKumar2016-05-21
30天內讓他找人來交接完 不然不找人交接你要做到退休?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5-25
就30天前告知,請公司快找人交接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5-27
但記得要書面告知(EMAIL等,才能留下你何時提離職的證據
Zora avatarZora2016-05-30
時間到就走人,當然若看人情面要等找到人也可
但我覺得30天過後不用留太久,不然你怎麼找新工作?
Irma avatarIrma2016-05-31
可以拖一兩年?? 我看你根本不想走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6-04
要是我是你主管就根本不找人了...反正你都答應了
Sarah avatarSarah2016-06-05
1年...
Ivy avatarIvy2016-06-09
時效? 辭就是辭了,誰跟你時效? 你願意留表示你沒想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