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求問大大
時薪制人員,排班制,時薪125
上班一天八小時,沒休息時間
但是其實彈性,能邊工作邊吃飯也可以的
2016年度的規則是:
時薪125,國定假日要排班(農曆新年除外),工資沒雙倍。
一個月能休七天無薪假,另多給兩天有薪假期。
2017年度的規則是:
不漲到133元,照樣125元,公司人事表示因為有兩天的有薪假,所以不加了。假期一樣是
七天無薪,兩天有薪假。
問題:這樣是觸法嗎?
(我知道本來兩天有薪假就是抵國定假日不雙倍,怎麼可能現在133了卻拿那兩天說成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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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問大大
時薪制人員,排班制,時薪125
上班一天八小時,沒休息時間
但是其實彈性,能邊工作邊吃飯也可以的
2016年度的規則是:
時薪125,國定假日要排班(農曆新年除外),工資沒雙倍。
一個月能休七天無薪假,另多給兩天有薪假期。
2017年度的規則是:
不漲到133元,照樣125元,公司人事表示因為有兩天的有薪假,所以不加了。假期一樣是
七天無薪,兩天有薪假。
問題:這樣是觸法嗎?
(我知道本來兩天有薪假就是抵國定假日不雙倍,怎麼可能現在133了卻拿那兩天說成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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