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理由可以資遣員工嗎??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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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背景

小弟的上司是老板多年好友的小孩,小弟一直跟他處不來,也有過幾次口角

他是這裡(上海)的最高主管,依組織架構,我(管理部兼財務部)是掛在他下面

由於兩人的關係一直處於緊張狀態,除了沒有任何私交外,工作上也會互抓小辮子

直到最近老板發來一封MAIL表明由於以下幾點,要資遣我

1.XXX是駐地最高主管,負責所有的成敗,你是他的部屬,基於職場倫理,只要是不違法

及影響公司利益前題下,你要主動配合

2.XX公司只有兩位台灣籍幹部,在公事上你們不同心,嚴重影響公司士氣,甚至讓其他同

笑話

3.這兩年XX公司都有達到預期目標,我沒有理由更換駐地最高主管

基於以上理由我只能跟你說抱歉

想請問各位大大,上面三個理由,哪一個是屬於勞基法第11條所規定資遣員工的範圍呢??

雖然我知道很多人會說老板叫你走有無數個理由..........

上市公司老板都很會算................也不知道願不願意付資遣費..............

還有,我要領非自願失業證明嗎??未來我找工作應該也不會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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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12-27
沒有。告他吧
這封信記得備份
Oscar avatarOscar2013-12-29
上法院的話不行,不上法院的話理由你也知道不重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1-03
我比較好奇 告了之後能怎樣?
Zanna avatarZanna2014-01-04
跟最高主管處不好,被火很正常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1-04
我覺得你還是可以領非自願證明,至少可以請失業金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1-05
可告,非自願離職請一定要拿,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1-07
11條第5款啊,人和處理不好。
Kumar avatarKumar2014-01-11
拿錢閃人,留下來也是難過
Adele avatarAdele2014-01-12
勞基法的列舉的不當舉動是讓老闆可以依此不付遣散費把你趕
Elma avatarElma2014-01-13
走的方式 但如果他付錢的話是可以不附任何理由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1-18
真的被火該拿的該算的弄清楚 趕緊找下一份工作吧
Necoo avatarNecoo2014-01-18
別鬧了 沒有裡有也不能資遣 勞基法看熟點 理由不正當 可
以去勞工局申訴 公司必須提出有力的證據 證明資遣原因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1-19
但一般人都拿資遣費走人 留在這只是銷後自己青春 不資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1-20
你 但可以玩你 譬如說把你位置安排到奇怪的地方
Gary avatarGary2014-01-24
與其如此 還不如拿錢+失業補助 從新開始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1-26
感謝各位的建議
Puput avatarPuput2014-01-27
了解 所以11條的是可以不付錢叫人滾蛋的就對了
Delia avatarDelia2014-01-28
11 條是要給錢的,12 條才是不給錢。
Leila avatarLeila2014-01-30
感謝 再去看看
James avatarJames2014-01-31
勞基法11,13,14,20都是要給資遣費的
Carol avatarCarol2014-02-01
有拿到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