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私立科大畢業,最近應徵上一間速食店的工作
店長跟我說試用期一個月但要以工讀薪資計算(排班制)
而且正職底薪不高(約21000左右),需要靠加班才有辦法到3萬
由於小弟待業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正在考慮要不要先做做看
還是直接去做7-11或全家
請板上的大大們給我一點建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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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跟我說試用期一個月但要以工讀薪資計算(排班制)
而且正職底薪不高(約21000左右),需要靠加班才有辦法到3萬
由於小弟待業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正在考慮要不要先做做看
還是直接去做7-11或全家
請板上的大大們給我一點建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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