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今年9月12號進家火鍋店打工,時薪85(每天下午5點半上班到9點半)到了領9月份領薪水時只領了1600,我忘記是幾號領了。(可是這樣算起來我只工作五天)後來因為某些因素,我離職到7-11,火鍋店我做到10月份15號其中我在火鍋店休息的天數大概有4~6天,今天我打電話去問火鍋店時他說要11/10號才有發薪水。如果是這樣那我九月份後半段是不是還有薪水存在?打電話過去裡面的人口氣跟態度都不是很好。我記得我要離職前在10/9號有跟他事先告知,他們��
遇到這種薪水問題該怎辦?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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