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飲業工作
逐一列以下公司違法事項
1、無勞健保,雇主說要保可以,全額自付付,並要求員工加入工會,費用也自行負擔
2、加班費計算方式,一個月上班時數225小時,加班費3個月累積下來才發加班費,如果當月少225小時,隔月需補滿
3、禁休假日
4、工作進來前簽一年合約
5、沒開發票逃漏稅
請問如何跟勞工局申訴
能否不具名,並不想透漏身份
另外申訴跟檢舉差別?
--
Sent from my Android
--
逐一列以下公司違法事項
1、無勞健保,雇主說要保可以,全額自付付,並要求員工加入工會,費用也自行負擔
2、加班費計算方式,一個月上班時數225小時,加班費3個月累積下來才發加班費,如果當月少225小時,隔月需補滿
3、禁休假日
4、工作進來前簽一年合約
5、沒開發票逃漏稅
請問如何跟勞工局申訴
能否不具名,並不想透漏身份
另外申訴跟檢舉差別?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