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3月10號晚上,要回工作宿舍時,於雙向道準備左轉前方停車當時車速20~30,於30公尺打左轉方向燈,不料後方機車以時速70撞上,造成左後方方向燈組破裂,後擋風玻璃碎裂,...等等,對方在警察問筆錄時有說他騎得有點快,又剛講完手機,沒注意前方車輛,倒置看見車子時已來不及煞車而撞上,而我方車被撞後跨越雙黃線,機車則倒在中間手黃線的位置上,當初在醫院做筆錄時對方有說要賠償我修復車輛,而現在卻都不理我,打電話也不接,請問我這肇責大嗎..........
擔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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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黃線是不可超車及轉向的唷^^
他用手機有錯!超速有錯!
所以他錯多你錯少(在雙線黃左轉)
他70%你30%修1萬他7千你3千
如你沒錯他有錯他100%你0%他全賠
或者你可以去你做筆錄的地方要肇事鑑定
看你們雙方的筆錄內容及鑑定判決書!
看判的怎麼樣!?上面都有!
不管他是否要全賠或你們各出一定的比例!
你都可以請你的保險公司出面找他或他的保險公司!
如果都沒回應!
你在筆錄上都有他的地此!
請到郵局買存證信函寫一寫寄給他!
寄了三次他還是不理你!
你就可以上法院告他嚕!!!看你唄!!
有這前置動作!告他一定KO的!
如果走到這裡!
不管你是否有錯!基本上法院會判他全賠!
假如是.....
你會是肇事主因
假如不是
這時才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可以跟警察獎
左轉
路權 屬對方直行車
但你破的是左後方的方向燈 表示 你左轉完成
屬直行車 被後方車追撞 錯在對方
而且 對方 又說他在講電話 屬公共危險
所以 看起來 你是沒責任的
而是對方有責任
現在警察都已經把程序走完 你要索賠 可以找保險公司 由他們出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