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達公司X1年初以每股$40購入榮美公司普通股3,000五,
X2年底每股收盤價$38,X3/9/1榮美因財務危機導致股價
狂跌至每股$8,X3年底每股收盤價$9,是做X3年度分錄
X3/9/1 減損損失 90,000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0,000
X3/12/31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3,000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X3/9/1不用先沖銷其他綜合損益 ??
為什麼不是做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6,000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
減損損失 96,000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6,000
二.關於公允價值衡量重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為什麼在重分類後,以重新計算的有效利率繼續做
攤銷時,原本認列的其他綜合損益-公允價值變動
不需要逐年攤銷呢?
麻煩高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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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年底每股收盤價$38,X3/9/1榮美因財務危機導致股價
狂跌至每股$8,X3年底每股收盤價$9,是做X3年度分錄
X3/9/1 減損損失 90,000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0,000
X3/12/31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3,000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X3/9/1不用先沖銷其他綜合損益 ??
為什麼不是做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6,000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
減損損失 96,000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6,000
二.關於公允價值衡量重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為什麼在重分類後,以重新計算的有效利率繼續做
攤銷時,原本認列的其他綜合損益-公允價值變動
不需要逐年攤銷呢?
麻煩高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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