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重覆處分的性質 - 考試Skylar DavisLinda · 2016-03-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一下重覆處分的性質究竟是觀念通知還是行政處分呢? 記得上課聽的內容以及平常看的講義都說是觀念通知, 但今天看到一份解答竟說是行政處分,以下是摘錄內容 "重覆處分乃不折不扣的行政處分只是不發生新的拘束力,若當成觀念通知, 不僅忽略重覆處分的概念,亦違反邏輯。" 請問是解答錯誤了嗎? 謝謝 -- -- 考試All CommentsHedda2016-03-09看是否有參考新證據新事實做新的裁決Selena2016-03-11若有,可視為行政處分,否則非行政處分Mia2016-03-12一般說的重複處分,就是沒使審酌新事實,有審酌的叫二次裁決Enid2016-03-14如未經實質審查,而未重為實質決定,僅屬觀念通知Puput2016-03-17如有實質審查並予裁決,就是第二次裁決,屬行政處分得為行政爭訟之對象Anthony2016-03-18考試出的重複審查,應該都僅屬觀念通知Brianna2016-03-22最高行100判1741、96判1468採觀念通知說Elizabeth2016-03-26但有論者認為,重覆處置是程序性行政處分(拒絕程序重開之VA)Connor2016-03-29通說認為是觀念通知,吳庚大法官認為是行政處分,你解答的那幾句是他書中的原文。Susan2016-03-30觀念通知Elizabeth2016-04-02觀念通知啦,不能為救濟標的。Rebecca2016-04-05既然"不發生新的拘束力",似乎就沒什麼意義了。Jessica2016-04-10吳師把拒絕程序再開,放在那部分談,我覺得有點怪,行程128是人民有權申請,機關否准,有法效性Related Posts想請教哪裡可以查到102年投信投顧法規解答會計學、中會函授105年一般/警察人員、鐵路考試 暫定名額104年地特四等社會行政上榜心得徵求金融道德測驗報名轉讓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