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同正犯欠缺責任能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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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如題,

念刑總這裡兩次都卡住><

共同正犯中有欠缺責任能力之人

學說見解是認為責任能力係屬罪責問題,跟共同正犯是否成立無涉。

實務見解,參酌28上3242號判例,認為「無責任能力之人,刑法上既定為不罰,則其加工
於他人犯罪之行為,亦應以其欠缺意思要件,認無犯罪之聯絡,不算入共同正犯之數。」

我的問題:對於不算入共同正犯之數,係指此欠缺責任能力之人自始不成立共同正犯,或
是說於結夥犯加重要件時不算入此人數中?

例如:a17歲,b13歲,共謀竊盜,a把風,b偷竊。

依照實務見解,是該解答為
(1) b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因欠缺責任能力,故不罰;a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2) b不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不罰;a仍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還是竊盜既遂罪之正犯

還是有其他解答?

如果有買puma老師刑總破第四版的人可以看一下第515頁~第517頁。

這裡真的看三次都不能想通,希望有人可以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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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4-11-01
你這問題不是另一個實務見解嗎?要不要查一下再來問xd
Joe avatarJoe2014-11-01
ab是單獨正犯 但依學說ab是共同正犯 但b不罰
Irma avatarIrma2014-11-04
學說成立但是減輕或免責,實務不罰無責任能力人
Irma avatarIrma2014-11-08
應該是自始不成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11-10
實務認為結夥人數之計算以有責任能力為限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11-12
所以(2)既然無結夥 應該只成立單獨正犯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11-14
(1)那邊是依學說吧 實務認為無責任能力人不成立共同正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11-15
老實講 結夥與共同正犯的部分 我比較贊同學說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11-15
最高 28年上字3242號判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11-19
結夥的部分在構成要件 只說要是有3個人
Emma avatarEmma2014-11-20
而且會定結夥三人這要件 主因應該是因為提高被害風險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11-20
對完全責任能力人來說 真的是有個人來分擔犯罪行為
Kumar avatarKumar2014-11-22
對無責任能力人來說 只是在第三階罪責部分被免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