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有物之不分割的法律規定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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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考題時看到有人說民法823條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是除斥期間,

想請問自己所想到的疑問,謝謝

1.民法823只規定要在期限內分割共有物,沒說若期限過了沒分割

會如何,為何是除斥期間(除斥期間不是要有權力消滅嗎?)?

2.承上題,請問若是超過規定的期限不分割會有甚麼後果?

3.依民法823第二項前段,約定不分割期限不得逾五年,若是沒約定那是不是就沒期限?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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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5-01-08
可以再看一次法條嗎? 823不是規定要在期限內分割
Dinah avatarDinah2015-01-13
就算期限過了也可以請求裁判分割 沒約定那當然回歸原則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1-15
823第一項隨時請求分割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1-16
第二項是約定“不分隔”期限,不是“請求分隔”期限噢
Necoo avatarNecoo2015-01-20
看錯問題了不好意思
Erin avatarErin2015-01-25
3) 5年過後 可以再約定5年,法無明文限制
Enid avatarEnid2015-01-28
請求分割後有協議分割和裁判分割兩條路徑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2-01
目的都在『消滅共有關係』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2-02
故通說都認為,請求分割共有物為一種『形成權』
Kyle avatarKyle2015-02-03
也就是消滅舊的所有權共有關係,形成新的所有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