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的原因自由行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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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形這樣的

有一人在開車上路前被下了迷藥

但是下的藥量沒有很多

開車上路後依照慣例的發生意外

事後證明行為人發生意外時並未精神完全喪失

這樣行為人是可以免責還是減輕其刑呢???

原因階段無故意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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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3-05-18
構成要件就能排除掉了不是?
Kelly avatarKelly2013-05-20
客觀上有造成法溢侵害主觀上違反注意義務,構成要件該當
Irma avatarIrma2013-05-22
不符原因自由行為時,回到行為與罪責同時性判斷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5-22
適用19條1項或2項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5-26
對於吃下迷藥,沒有認知和意欲;對於被下迷藥也沒有遇見可能
性...構成要件應該不該當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5-27
不是論下迷藥的行為,是在論開車發生意外的行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5-29
被下迷藥非自己故意亦非過失 故應不屬原因自由行為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5-31
瞭解了,所以不能主張受迷藥影響而完全免責
要視受迷藥影響的程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6-03
為什麼一定要主張原因自由行為才能因迷藥影響而免責?
原因自由行為的構成要件前置理論本來就是因為後行為階
Tom avatarTom2013-06-06
段處於無責任能力無法論罪 才用前行為的構成要件論罪
就本案而言既然非原因自由行為(前置行為無故意過失)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6-08
後發生行為本來就該無罪責能力而不成罪
Delia avatarDelia2013-06-10
a大,你是不是誤解推文了,沒人說要主張原因自由行為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6-15
才能免責,而且就算非原因自由行為也不是後行為就無
Sarah avatarSarah2013-06-19
責任能力,只是要回到行為與罪責同時存在原則去判斷
Hedy avatarHedy2013-06-20
亦即重新適用19條1項2項,看行為時所負的責任程度
Belly avatarBelly2013-06-25
而減免罪責,若行為時是清醒的,那就負完全責任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6-30
其實想想滿怪的,如果依19條2歸責,行為人一定會覺得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7-03
滿衰的,要不是被下藥也不會注意力顯著降低而發生意外
Lucy avatarLucy2013-07-07
可是不歸責,又好像變向鼓勵行為人不用負注意義務
Carol avatarCarol2013-07-12
這題本人認為主觀過失,構成要件該當,因為行為時是完
Zora avatarZora2013-07-14
全責任能力,故不考慮19條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7-16
題目給的是顯著降低,並未完全喪失辨識能力不就是19二?
Poppy avatarPoppy2013-07-19
過失犯構成要件要討論的是客觀義務,主觀能力是罪責
Jack avatarJack2013-07-20
覺得怪的話,可以想行為人在陷入能力低下前一刻的"行為"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7-20
瞭解了,所以不能主張受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