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固定資產請教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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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弟不是會計方面專業,目前承接一個政府委外單位的管理,在此請教各位會計專業先進

1.有一批固定資產,無取得時間(正確時間)、價格,也無從預估盤點時的殘值,
這部分要如何處理比較好呢?(因為這批建築、機電、空調設備都是原本就有,
由政府機關採購也可能不方便透漏採購、發包金額給我們知道),這部分要如何處理呢?
採是只列管不列帳(包括後面的折舊都不計算了)這樣可行嗎?


2.承上,如列管不列帳(或者一定要列帳),機電、空調、土建工程是要如何盤點?
原本想法是機電工程全部列入一個資產編號,但這樣盤點要這樣盤?搭配附件嗎?
如果全部拆開分編條碼,這樣要分到多細呢?(弱電、高壓、照明、發電大項就好,
還是要再細分裡面呢?)

3.盤點要需要到插座都要盤嗎?財產貼紙如果同一個工程(比方空調),
貼在冷氣機還是排風口都要貼?

以上讓我好頭痛,剛剛到公司遇到這個狀況,以上問題再請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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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5-05-26
高鐵因折舊問題快破產了
Ethan avatarEthan2015-05-26
代管資產理應提列折舊....盤點涉及實務...建議詢問同業
,或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