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作被辭退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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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小孩就讀高一夜校,在7/11當工讀生,老闆都排休假日要這孩子去工作,做了快二個多月快三個月了,孩子家長端午節要全家返鄉探親,要孩子向老闆請端午節休假,結果孩子向老闆開口請假,老闆居然要這孩子乾脆做到五月底別去上班了,朋友不平,尊重老闆事先請假,老闆可以說不准假或少請假,怎會就要小孩別上班了,害得小孩一直怪家長害他被辭職了,(有投勞健保)請問老闆這樣的行為對嗎?可以有什麼管道去投訴呢?是否可以支領遣散費呢?(工作地點在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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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ra avatarElvira2011-05-27
去投訴吧!面對這種蠻不講理的老闆你也別跟他客氣了!各縣市勞工局都有投訴專線他會詳細跟你說明如何投訴並會請你到局理填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或者也可以到該局網站下載申請書打好之後到該局辦理受理然後勞工局就會就記通知函給你跟顧主在依上面時間地點去進行你跟顧主的協調而當場有公證人士為你撐腰不要讓顧主亂唬你而不敢去其實顧主是很怕在勞工局留下不良記錄的尤其是大公司最後還有一點要跟你說的是一旦你決定勞調你就要
Dinah avatarDinah2011-05-24
這個雇主已經違反勞基法第43條(請假事由)「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若雇主堅持不准假,且堅持終止勞動契約(即辭退勞方):勞方可以舉證向縣府政府勞工局提出「恢復勞資僱傭關係,繼續勞動契約」之主張,請求調解恢復工作權也可依據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在知其事實之日起30天內(就是確定他的雇主不准假之日起30天)主動終止勞動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