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普通抵押權一些問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關於普通抵押權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承受及求償權
王師的概要藍白書看不太懂意思


其算法是說按其履行責任與抵押物價值比例定之

看完書上算式後還是有點疑惑 我這樣理解正確嗎

債務×應負責任價額/抵押物價額+債務金額


還是說有其他方法能更好理解?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20-09-03
875-3的立法理由先看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9-06
物上保證人:就提供的動產或不動產的價值
保證人:自己願意擔保的範圍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9-08
假設A提供不動產 200萬
B保證人擔保50萬
如果債務150萬選擇拍賣不動產
這兩者分擔的比例
A:150x(200/250)
B::150x(50/250)
結果A:120
結果B:30
但是A拍賣不動產200萬
債務150萬清償給債權人了
50萬還給A
但是150萬A僅需要負擔120
所以B要還給A30萬
(算是A先幫B清償)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9-10
更正,879之立法理由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9-12
物上保證人還可以限制擔保債權額,不是一定看抵押物價值
Emily avatarEmily2020-09-13
樓上是對的
如果A的不動產價值200萬
可以限制只負擔150萬
Cara avatarCara2020-09-15
是的 但是注意 上面的分母要重新計算哦
Susan avatarSusan2020-09-20
是不是還有一種是人保物保平均分攤的?直接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