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準詐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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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341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
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
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疑問的是
若是用詐術使知慮淺薄之未滿十八歲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者
,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適用詐欺罪還是準詐欺?

翻了兩本書
一本上面寫本罪(341)係以詐術以外之方法,而乘未滿十八歲.........
另一本寫用詐術及詐術以外之方法

刑法初學者 請版上高手釋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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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1-21
準詐欺既曰準,那它就不是詐欺,準詐欺的手段嚴格來
說,並不算“施以詐術”。而且行為人如果對準詐欺的
保護客體為詐欺的話,行為人也能成立詐欺罪。所以就
算題目是準詐欺的保護客體也應該要先論詐欺,詐欺不
成立,才會論準詐欺。回到問題上,如果行為人的手段
Enid avatarEnid2017-11-25
該當“詐術”,就是論“詐欺”,如果不該當詐術(趁
思慮淺薄……),那就考慮準詐欺。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1-26
明顯是詐欺罪
Queena avatarQueena2017-11-27
樓上冬雨大大耶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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