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契約存不存在?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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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11打工,於去年七月到職之前店長都有扣短溢還有報廢沒挑到也會扣錢但是因為之前店長大致上人還不錯(常安排店裡同事一起參加休閒活動),又扣的額度不大,想說算了。不過越扣越多,於今年八月的時候被扣一千多元。然後從我到職到現在被扣了約四千多元。我九月領八月份的薪水時,看到被扣一千多元有些傻眼。然後跟店長講,但是店長一直不回答重點,說難道他對我們不好嗎之類的,為什麼我要跟他計較這個而且他自己也有吸收店內短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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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2-11-24
1.首先要確認雇主的身分(有的店長並不是雇主)。(以下回答是假設店長為雇主。)2.工資是不可以亂扣的。3.員工編碼被刪掉,又將妳退勞保,這就等於將妳資遣了(妳現在是不是該店的員工,妳可以向店長問清楚),切要注意萬一是離職,一定要把離職手續辦清楚,(不管是自願或非自願)千萬不可屁股一拍走人,不聞不問。(已經有許多人被雇主以曠職超過3日以上論處,被告違約賠償,又拿不到非自願離職單,吃了很大的悶虧,這一點是非常重要。)這會影�
Hazel avatarHazel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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