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的勞資糾紛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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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15離職但實際上只工作到6/8因為之前還有7日的假沒休完我們公司都是在8號發薪每個月的8號發上個月1號到月底的薪資所以我今天6/8我就該拿到上個月1號到15號的薪資可是公司今天下午突然打電話給我要我明天在自行去公司拿薪資以前所有的薪資都適用匯款的方式支付我不懂為何我現在還得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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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8-07-11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假如資方真的把你的薪資扣起來不給你.就直接到勞工局檢舉...順便也可以給A主管一個教訓..(不是每個勞工都不敢去勞工局.弄一次勞動檢查他可能這輩子在你公司也沒辦法升官了.(你公司應該還沒上櫃上市吧?上市櫃的公司應�
Elma avatarElma2008-07-09
薪資有扣健保他就要幫你加保,最好是公司加保比較好,如果沒有加保有扣薪資就要跟它要回來的保費,但要想清楚還你保費以後要加保,健保局是會跟你收沒有加保的日期起算,例如每月公司要扣200但自己去公所保,健保局收659,而且你工作了2年沒加保,健保局會以你是無顧主收費每月收659*24個月
Mary avatarMary2008-07-12
像你這樣的困擾與發生狀況最好是找"勞工局"處理因為不知道你所在位址故提供該聯絡方式網頁給你祝你一切順利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8365...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