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我是從2011/7/18做到2011/11/30,於10底的時候提出一次離職,但被慰留住了,後來11/22號有口頭提請辭,並到人事室要領取離職單,但是人事不給,說這要經過老闆同意才給,我到了28號和老闆開會時告知,但老闆說不行走,必須等到有新人來交接才可以,我問什麼時候才有新人,她說不知道要問人事。但我已經自己和同事交接完畢,到了月底就自行離開,因為我認為老闆沒有誠意,之前慰留的時候說要加薪也沒加。到了12/5號發現她沒有匯新水到
離職扣住薪水不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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