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打工的小問題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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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始在飲料店打工,填人事資料的時候還要簽合約,未滿6個月離職要支付6000元訓練金,請問這樣合理嗎?在廚房打完冰沙要抬到吧檯後面的冰箱(放冰棒那種),我抬得起來卻沒辦法抬進冰箱內,因為要高舉才能送進冰箱,還好其他員工看到都會協助我!裡面我覺得抬最重的就是冰沙桶了,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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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8-04
備註:由於你飲料店雇主未滿6個月離職要支付6000元訓練金牴觸勞基法所以支付6000元是無效的由於牴觸勞基法[申訴管道]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申訴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47條:雇主對申訴事項,應即查明,如有違��
Yuri avatarYuri2009-08-05
依照勞基法規定未滿六個月須繳交6000元訓練金是不合理且無效的喔!這個你可以到相關機構詢問或者檢舉了但若有簽約的合約,白紙黑字就很難講了因身為工讀生,有很多工作陷阱不了解所以容易受騙或者吃虧,都有相關法令可以保護工讀生的,你可以試試看喔!而你說這些東西很重是想問要「怎麼辦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8-08
只要違反法律就是無效喔!就像那位大大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