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業勞基法喪假 - 全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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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目前就職在餐飲服務業 (正職滿一年以上,不滿兩年)
上班時數一天為8.5小時,月休八天
最近因外公過世,要向公司請喪假
去查了勞基法後得知 :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第 三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兄弟姊妹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外公是外祖父母,所以應是六天的喪假
但店長跟我說依公司規定,直系親屬才有六天的喪假
我只能請三天喪假
而我妹妹任職於全聯福利社,它們公司是給予六天的喪假
試問,這樣我們公司是否已經違反勞基法了呢?
還是說,因時數問題只能給予三天的喪假?
麻煩各位替我解答這疑惑,感激不盡
Update:
A-Ling您好
感謝您的解答
員工守則甚麼的已經都忘了...,契約一式兩份是指勞資雙方各一嗎?
如果是的話,那我並沒有,當下看完,簽好就被公司拿回去了
謝謝你的回,我會勇敢地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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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4-04-22
用法令規定回答你比較有根據,看是否有幫助。一、勞工請假規則是依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規定訂定(請假事由)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 79 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勞工請假規則:(一)第三條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2、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3、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1)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940608此款原來之外祖父母-->因係贅語故刪除之)(2)祖父母包含父親的父.母(俗稱祖父母)與母親的父.母(俗稱外祖父母) (二)第九條(因請假扣發全勤獎金之禁止)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三)第十條(請假手續)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三、請喪假期限法令上沒註明,一般是事由100日內(公務人員規定)。 四、結論:(一)只要是勞工就適用勞動基準法,請喪假與行業、年資、工時、月休、公司工作規則的規定無關(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無效)(二)白紙黑字肯定是『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並不可因此扣發全勤獎金。(三)告知店長你要請教主管機關喪假天數,嚇嚇他別再晃點。(四)得不到該有權益申訴主管機關:檢舉函:※※政府勞工局受理勞工檢舉違反勞動基準法『申訴書』,僅對事業單位涉及違法處加以處理,不涉及個人權益之直接保護,以口頭或書面,說明基本資料、違法具體事實、相關證物,其他不足部分主管機關要求雇主提出說明。勞雇默契很重要,相互容忍溝通協調,才能解決紛爭,執著法令規定的條文,只是更疏離。真的有委屈時,申訴所在地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勞動檢查機構。補充建議:這裡不是專業法令諮詢或勞工、勞檢主管機關,參考就好。 祝你順利!☺工安消防環保等十幾張資格
Iris avatarIris2014-04-24
你好,我想請問你們公司當初有給你看員工規則嗎?
如果有,上面有沒有提到請假部分呢?有沒有簽契約呢??
如果有契約,是否一式兩份呢??
作為員工不應該任由公司壓榨你~
勇敢去勞工局詢問吧!!
喪假誰願意呢??
如果勞工局不願意處理!
你的態度就要強硬一點!!
別怕!!該是你的權益就該極力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