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4個人口~老公~我(無工作~顧小孩)~小孩有2個(1個3歲~1個2歲)~老公的薪水一個月平均4萬(算天數的~做幾天算幾天)有工作才有薪水~有房子(登記者老公~目前貸款200萬)~我們跟公婆是分開居住~請問如果我去申請"中低收入戶"會過嗎?(要查3代財產嗎?)~因為我之前去申請小孩的健保補助到18歲~結果查我跟我老公3代財產~我~我爸(死亡)我媽(健在)~我爸媽的爸媽(雙亡)~我老公~我老公的爸媽(都健在)~我老公的爸媽的爸媽(雙亡)~除ㄌ死亡的~健在的一律都追��
高雄的補助有那些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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