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半年合約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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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目前在麥當勞打工未滿三個月突然離開需要負擔法律責任ㄇ有口頭說不做ㄌ<當面說>也有打電話給它說雖然未滿一個月告知卻在前一天還給ㄌ班突然沒去<已經做ㄌ>.可是有簽半年合約試問我這樣需要背負什麼法律責任ㄇ是不是在勞基法上是不會有什責任只不過怕合約上有民法責任請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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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ra avatarElvira2008-06-16
只要你有工時在,工資一定會發放因為每天打烊時打烊經理都會KEY工時上傳給總公司,統一由總公司的會計部處理,因此應無工資發放之疑慮。至於麥當勞員工除了建教合作班之外,並無合約存在,因此不必擔心這類的權益問題。有些經理會口頭要求你做滿半年以上,那時因為在他們考核項目有[員工離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6-16
勞基法上的預告不管雇主或是勞方向另外一方預告原則上都是口頭即可但是實務上因為口頭說明不易舉證萬一發生相關爭議時也很難釐清所以你可以寄出存證信函給公司來完成你的預告動作這樣萬一資方最後刁你在進行勞資協商時你也才有資料可以佐證你有進行預告不過你有簽訂勞動契約就要看你的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