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司特書記官刑法第一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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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裡面提到:

甲開車撞傷A,A無自救能力(依題意應該是),甲把A載到乙家商量。

甲乙共同謀議把A載到荒郊野外並棄置於草叢並用雨衣掩蓋,最後A死亡。



問題:

甲我認為論以294的義務遺棄罪,要請問的是乙,是要:

1.論294義務遺棄共同正犯再用31I減輕

還是

2.論293無義務遺棄

討論哪個比較正確呢? 又或是都不對而有別的答案呢?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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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8-08
殺人了吧~阻斷其救助可能性了耶~
Una avatarUna2013-08-12
載到荒郊野外部分可能已有殺人犯意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8-17
哦哦,那論遺棄致死呢?
Sarah avatarSarah2013-08-19
積極遺棄 可論殺人犯意
Freda avatarFreda2013-08-24
乙可以論293 或 271+28
Kelly avatarKelly2013-08-27
感謝回答! 最後決定論271+28,比較好寫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8-28
時間夠可以都討論,最後再競合就好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8-29
謝謝 時間夠的確該都討論 但這只是題目後半 沒時間寫@@
Donna avatarDonna2013-09-03
甲應該成立兩個?一個不作為一個作為?
Kumar avatarKumar2013-09-04
俺會論294與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