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文 - 考試
By Quanna
at 2012-10-11T23:23
at 2012-10-11T23:23
Table of Contents
99年地特法制
國文53
三合一76
商事法35
立法程序與技術34
行政法56
刑法52
民法47
訴訟法24
總成績41.33
--
100年警察 101年警察
國文46 (作文24公文10測驗12) 國文54 (作文27公文11測驗16)
憲法96 憲法98
法緒84 法緒84
刑法50 (15 8 15 12) 刑法82 (17 21 22 22)
行政法86 行政法86
英文80 英文70
總成績73.67(標準74.00) 總成績79.00(排名:135)(標準74.33)
--
100年四等書記官 101四等書記官
國文47 國文67(申38+13,測驗16)
三合一84 三合一84
民法34 民法54(14+12+14+14)
刑法41 刑法66(17+13+18+18)
訴訟法39 訴訟法57(4+20+21+12)
法組47 法組47(17+16+9+5)
總成績 48.66 總成績62.50
--
從小弟的身世講起,小弟其實是國立大學理工研究所畢業,於退伍後98.12加
入公職,起初滿懷自信,想轉換跑道挑法律類科著手(理科+文科),報名
三等書記官(分數遺失不列),沒想到小弟本身是個文科白癡,自己沒體認
到這點,再經過二年的挫敗後,發現目標需要專一,而且需要改善自己對文
科的排斥心態,理科的人往往會有誤解,以為反正只是要背而已,但若你不
熟,考前這麼多你怎麼背,收到第二年書記官的成績單,煩惱到睡不著覺,
心裡想著如果明年還是這樣的成績寄過來,自己怎麼接受...
接下來,開始著手自己的實驗計畫!
即將課本與筆記重新結合,再將考題融入,全部整理在一起。(一本書主義)
當然這樣耗費大量時間,不過以一個「討厭文科」的心態的人不得不這樣逼
自己灌輸,然後在國考版大量發問問題,遇到不懂的,一定問到自己懂為止
,經過這樣的訓練,自己總算有點融入法科的世界,至少有一定的覺悟!
不過這樣有得有失,一方面自己吸收了,不過缺點在整理上自己過於耗費時
間,等我警察考完,再整理二個禮拜,終於整理告一段落,但自己已經剩下
3X天,來做最後的複習,結果看到前面的東西,發現自己已經忘的差不多了
,只怪本來預期有三個月的複習時間,最後只剩3X天,勝算已所剩無幾,不
過憑著堅強的意志,不畏戰,不怕戰,至少可能還有獲勝的希望,我是這樣
說服自己,不過接下去翻到訴訟法的重點考題,發出wow一聲,我已經忘光
光了,自白、自訴... XD 難道...
<補習班>
小弟只有報99年度班,接下來,都是自己讀...,偶而複習一下錄音檔,因為
我相信,補習班不會帶你上天堂,一切還是得你自己吞下去...
<考試當天插曲>
國文作文一向是我最爛的科目,我竟然大批科舉制度... 當我寫完時,覺得自
己很冒險,不過看到分數時,我嚇一跳,原來我就是之前寫得太白話、舉例跟
高中生差不多水準,所以一直沒辦法得到青睞,這次卻意外地跳tone!
訴訟法一向是我最爛的科目,也誠如我所說的,最後複習的功夫沒有到,當監
委拿著考卷時,我異常緊張,不過我告訴自己,勝負就在考卷發下的那一刻,
而不是你寫完的那一刻,發下的那四題,你掃完後,幾乎就決定你的生死了!
不過第一題分數只有4分,我運用法羽的講法才拿到這樣,我還以為有10分以上
Orz 可能要再問問人
法組,因為今年我沒有去補習,最後一題完全不會寫,只好寫一些相關的,幸
好有拿到分,考完之後我問隔壁的,最後一題再考什麼?她回答就今年最高法
院的處務規程,總複習最後一堂課老師還有上到,印象超深的,我聽完當下有
點挫屎...
不過圖書館朋友問我上的機率,我都回答一半一半...
<番外篇>
這是我昨天打去跟朋友報喜聽到的,她說圖書館其他人都說我很不認真,來圖
書館不是來聊天,就是來一下就走... 怎麼可能考得上
但我朋友跟他們說我一定考的上(我朋友昨天才跟我說,謝謝她瞞著我)
昨天我就解釋一下我的行為,因為我都在家裡整理筆記(需要大量時間),圖
書館只是我去轉換氣場的地方,因為同一個地方待大久,人會散散的!
但我的目標始終很清楚,我就是要考上,聊完天我就離開,回來繼續work
可能別人都看不到我認真的一面,但我自己莫忘初衷一聊完就收拾心情回來念
書!
--
今年終於考上,真的很高興,別人都會跟我父母講書記官很難考,幹嘛考那個
,看到之前的成績真的差很多,有時候考期快到了,念不下去,我就把成績單
拿出來看,圈某幾題分數起來說:怎麼只給我這些分數!勉勵自己要拿更多分
至於就像我所說的,複習沒有起來,只能打「體能球」。
好家在,今年驚險過關... 今年一直處於實驗階段,真的花了很多猶豫時間,
不過好在有試...
就像賴世雄的學習口訣的第3點
1.善用零星時間
2.少就是多,慢就是快
3.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
國文53
三合一76
商事法35
立法程序與技術34
行政法56
刑法52
民法47
訴訟法24
總成績41.33
--
100年警察 101年警察
國文46 (作文24公文10測驗12) 國文54 (作文27公文11測驗16)
憲法96 憲法98
法緒84 法緒84
刑法50 (15 8 15 12) 刑法82 (17 21 22 22)
行政法86 行政法86
英文80 英文70
總成績73.67(標準74.00) 總成績79.00(排名:135)(標準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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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四等書記官 101四等書記官
國文47 國文67(申38+13,測驗16)
三合一84 三合一84
民法34 民法54(14+12+14+14)
刑法41 刑法66(17+13+18+18)
訴訟法39 訴訟法57(4+20+21+12)
法組47 法組47(17+16+9+5)
總成績 48.66 總成績62.50
--
從小弟的身世講起,小弟其實是國立大學理工研究所畢業,於退伍後98.12加
入公職,起初滿懷自信,想轉換跑道挑法律類科著手(理科+文科),報名
三等書記官(分數遺失不列),沒想到小弟本身是個文科白癡,自己沒體認
到這點,再經過二年的挫敗後,發現目標需要專一,而且需要改善自己對文
科的排斥心態,理科的人往往會有誤解,以為反正只是要背而已,但若你不
熟,考前這麼多你怎麼背,收到第二年書記官的成績單,煩惱到睡不著覺,
心裡想著如果明年還是這樣的成績寄過來,自己怎麼接受...
接下來,開始著手自己的實驗計畫!
即將課本與筆記重新結合,再將考題融入,全部整理在一起。(一本書主義)
當然這樣耗費大量時間,不過以一個「討厭文科」的心態的人不得不這樣逼
自己灌輸,然後在國考版大量發問問題,遇到不懂的,一定問到自己懂為止
,經過這樣的訓練,自己總算有點融入法科的世界,至少有一定的覺悟!
不過這樣有得有失,一方面自己吸收了,不過缺點在整理上自己過於耗費時
間,等我警察考完,再整理二個禮拜,終於整理告一段落,但自己已經剩下
3X天,來做最後的複習,結果看到前面的東西,發現自己已經忘的差不多了
,只怪本來預期有三個月的複習時間,最後只剩3X天,勝算已所剩無幾,不
過憑著堅強的意志,不畏戰,不怕戰,至少可能還有獲勝的希望,我是這樣
說服自己,不過接下去翻到訴訟法的重點考題,發出wow一聲,我已經忘光
光了,自白、自訴... XD 難道...
<補習班>
小弟只有報99年度班,接下來,都是自己讀...,偶而複習一下錄音檔,因為
我相信,補習班不會帶你上天堂,一切還是得你自己吞下去...
<考試當天插曲>
國文作文一向是我最爛的科目,我竟然大批科舉制度... 當我寫完時,覺得自
己很冒險,不過看到分數時,我嚇一跳,原來我就是之前寫得太白話、舉例跟
高中生差不多水準,所以一直沒辦法得到青睞,這次卻意外地跳tone!
訴訟法一向是我最爛的科目,也誠如我所說的,最後複習的功夫沒有到,當監
委拿著考卷時,我異常緊張,不過我告訴自己,勝負就在考卷發下的那一刻,
而不是你寫完的那一刻,發下的那四題,你掃完後,幾乎就決定你的生死了!
不過第一題分數只有4分,我運用法羽的講法才拿到這樣,我還以為有10分以上
Orz 可能要再問問人
法組,因為今年我沒有去補習,最後一題完全不會寫,只好寫一些相關的,幸
好有拿到分,考完之後我問隔壁的,最後一題再考什麼?她回答就今年最高法
院的處務規程,總複習最後一堂課老師還有上到,印象超深的,我聽完當下有
點挫屎...
不過圖書館朋友問我上的機率,我都回答一半一半...
<番外篇>
這是我昨天打去跟朋友報喜聽到的,她說圖書館其他人都說我很不認真,來圖
書館不是來聊天,就是來一下就走... 怎麼可能考得上
但我朋友跟他們說我一定考的上(我朋友昨天才跟我說,謝謝她瞞著我)
昨天我就解釋一下我的行為,因為我都在家裡整理筆記(需要大量時間),圖
書館只是我去轉換氣場的地方,因為同一個地方待大久,人會散散的!
但我的目標始終很清楚,我就是要考上,聊完天我就離開,回來繼續work
可能別人都看不到我認真的一面,但我自己莫忘初衷一聊完就收拾心情回來念
書!
--
今年終於考上,真的很高興,別人都會跟我父母講書記官很難考,幹嘛考那個
,看到之前的成績真的差很多,有時候考期快到了,念不下去,我就把成績單
拿出來看,圈某幾題分數起來說:怎麼只給我這些分數!勉勵自己要拿更多分
至於就像我所說的,複習沒有起來,只能打「體能球」。
好家在,今年驚險過關... 今年一直處於實驗階段,真的花了很多猶豫時間,
不過好在有試...
就像賴世雄的學習口訣的第3點
1.善用零星時間
2.少就是多,慢就是快
3.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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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2-10-16T19:17
at 2012-10-16T19:17
By Elvira
at 2012-10-18T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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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2-10-23T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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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12-10-28T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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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2-10-28T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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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2-10-29T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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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2-11-02T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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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2-11-06T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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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2-11-10T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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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1-14T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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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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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1-14T23:18
By Zora
at 2012-11-18T11:50
at 2012-11-18T11:50
By Edwina
at 2012-11-20T16:41
at 2012-11-20T16:41
By 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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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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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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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11-30T22:12
By Michael
at 2012-12-01T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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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2-12-03T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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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12-12-06T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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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2-12-11T12:22
at 2012-12-11T12:22
By Catherine
at 2012-12-13T19:37
at 2012-12-13T19:37
By Tracy
at 2012-12-14T18:37
at 2012-12-14T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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