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 律師-綜合法學(一)通姦罪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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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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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係有配偶之人,未婚之乙女亦明知甲男為有配偶之人。
某日,甲與乙共同駕車出遊,至某一郊 區,乙在車上為甲口交。
依實務見解,對甲、乙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通姦罪,乙無罪
(B)甲、乙皆無罪
(C)甲、乙皆成立通姦罪
(D)甲成立通姦罪,乙成立和誘罪

答案是B 0.0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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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5-01-13
因為是口交的關係
Hardy avatarHardy2015-01-16
不過題目有點小瑕疵,乙如果未滿16就有問題了
Oscar avatarOscar2015-01-20
實務多數見解認為通姦係指男女交媾,雖性交定義已修
Leila avatarLeila2015-01-24
正但以不擴張解釋為宜,所以僅有口交不該當構成要件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1-27
因為姦淫的實務見解採「男女性器接合說」,而非刑法第十
條的性交定義。
Una avatarUna2015-01-28
這題如果刑法、民法一齊考的話,其實比較有趣一點。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2-01
只是現在有些下級審法官也未必鳥這種傳統的實務見解,也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2-03
有的案例是男女為了規避通姦罪搞肛交,結果遇到不鳥「男
女性器接合說」的法官,還是判有罪啊! XD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2-07
如果有一個選項是(E)甲成立通姦罪,乙成立和姦罪的話,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2-09
選這個選項,我認為也未必有錯。
Noah avatarNoah2015-02-11
更正:相姦罪
Emily avatarEmily2015-02-14
通姦只限於狹義性交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2-17
前一陣子有個案例就是判無罪了
Erin avatarErin2015-02-21
口交不是媾和
Ida avatarIda2015-02-21
這題是用削去法來作答。
Jacob avatarJacob2015-02-24
通姦指男女性器官接合不包含口交 口交屬性交範圍
Ivy avatarIvy2015-02-28
但前一陣子好像有法官判決口交符合通姦罪 字號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