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高考行政法第6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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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與內部單位的名稱頗為混亂

在選擇題考試,需快速判斷,建議用下面的判斷模式

一、傳統判斷機關或內部單位方式:

  1.有組織法(如處務規程)、印信、預算為機關

  2.無上開3要件為內部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3.例外: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各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

※  最高行政法院94年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無獨立預算但屬「機關」→背

  PS:考生沒摸過預算書,也不知道印信長怎樣,此標準無法判斷

二、土法煉鋼法

※ 要念以下3個法規
  1.行政院組織法
  2.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3.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 要理解組織法是慢慢演進的
  
  1.96年以前,就名稱來看毫無規則可言!

   地方
   局有府內局為內部單位、府外局(警消環)為機關
   處有府內處為內部輔助單位、府外處為機關

   中央也沒多好
   署有二級機關(如衛生署)、三級(如內政部警政署)

  2.直到,內政部96年12月06日台內民字第0960187793號令修正
   發布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5、14~17條條條文

   一統,局為機關,不在作內部單位名稱

  3.但上面條文修正後對於某些地方自治團體,約束力不夠大
   故實務上仍有許多例外,所以下面的土法判斷方法只有9成勝率
  
※ 判斷方法:

  1.局:機關
  2.處:在直轄市為機關,但縣市為內部單位,而中央也是內部單位
  3.委員會:
   (1)行政院組織法上的委員會係機關
    因為是二級或獨立機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6條規定)

※二級機關: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大陸委員會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海洋委員會
五、僑務委員會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七、原住民族委員會
八、客家委員會

※獨立機關:(順便複習中央銀行非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行政院外的: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3)其他是內部單位:人事審議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
             如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內部單位

  4.其他要靠經驗,或多寫題目,被騙幾次就知道了


※ 引述《cloudy0101 (水波不興)》之銘言:
: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

A地政事務所
D戶政事務所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5條規定
直轄市,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
縣 市,隊、所:二級機關用之。

B中央健康保險局

局為機關

C公立學校圖書館

學校為機關,圖書館為內部單位

: 答案是C
: 想請問這題該如何判斷,以及判斷各選項是否為行政機關的依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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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7-03
專業分享
Agnes avatarAgnes2014-07-06
專業!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7-09
解說清楚 整理得很好!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7-10
沒推對不起娘親!!
Doris avatarDoris2014-07-13
圖書館…你自己去看台北市政府組織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7-13
"隊" 清潔隊、消防隊,照一傳統區分方式,似乎都不是機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7-15
考這種題目還滿無聊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7-19
有人事會計還不一定是機關,如101.9.5以前的北市訴願會組織
規程裡頭就有人事會計
Lydia avatarLydia2014-07-24
清潔隊,問題是還得看有無獨立預算? 法務部80法律字13543號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7-26
認清潔隊非機關,另參台中地院100年度重國字第3號判決也是以
Joe avatarJoe2014-07-26
公所為賠償機關,而非清潔隊。 是否因無獨立預算?請參酌
Liam avatarLiam2014-07-29
反正考這個很無聊,實務上真正承認是不是機關根本都是歸
Lucy avatarLucy2014-08-02
現狀判斷居多,像戶警合一時代早期戶政事務所也被認為是
單位,後來司法實務承認是機關才機關乃至獨立化,像分隊
Lydia avatarLydia2014-08-06
以下大部分的縣市不承認是機關,通常會例外承認的,一開
Erin avatarErin2014-08-09
始通常是行為法上看起來有獨立地位但是組織法上沒有,像
犯補法承認但組織法上卻否,遂該決議照繞該定義放寬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8-12
像地價評議委員會也是看起來好像有法定地位但組織法上卻
無,向來才會吵個沒完,考行政組織實在是沒啥意義
Una avatarUna2014-08-17
無聊+1,感謝這篇解釋
Harry avatarHarry2014-08-18
樓主好人一生平安
Ida avatarIda201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