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特考預定於
5月7日至16日受理報名,
8月10日至12日舉行考試,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分別彙整法務部、司法院之任用計畫,除
司法官特考設司法官1類科外,
司法人員特考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如次:
(一)三等考試:
公證人、
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家事調查官、
行政執行官、
法院書記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電子資訊組、營繕工程組)、
監獄官、
公職法醫師。
(二)四等考試:
法院書記官、
法警、
執達員、
執行員、
監所管理員。
(三)五等考試:
錄事、
庭務員。
惟實際考試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須俟考試院核定後,以考選部發布之公告為準。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2項考試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
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來函先行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各類科(組),但仍
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
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考選部同時表示,有關本2項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
額等訊息,預定於5月3日前公告,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moex.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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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至16日受理報名,
8月10日至12日舉行考試,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分別彙整法務部、司法院之任用計畫,除
司法官特考設司法官1類科外,
司法人員特考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如次:
(一)三等考試:
公證人、
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家事調查官、
行政執行官、
法院書記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電子資訊組、營繕工程組)、
監獄官、
公職法醫師。
(二)四等考試:
法院書記官、
法警、
執達員、
執行員、
監所管理員。
(三)五等考試:
錄事、
庭務員。
惟實際考試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須俟考試院核定後,以考選部發布之公告為準。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2項考試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
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來函先行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各類科(組),但仍
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
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考選部同時表示,有關本2項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
額等訊息,預定於5月3日前公告,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moex.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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