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警察鐵路特考行政法 - 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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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題
題目: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
(A)由行政院決定之
(B)由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
(C)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協議定之
(D)由內政部決定之
答案:(B)

疑惑:林清老師第二堂筆記內容有一段地方行政機關,「附屬機關:○○局(府外局)」
民政局在行政程序法§2不算是行政機關嗎?
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像各地警察局不就是一個行政機關嘛,那麼民政局或社會局等亦算吧?

行政程序法§13:受理在先→各該機關協議→共同上級機關指定
           →各該上級機關協議
不才依照上述,選(C)

有時候覺得唸得愈多,反而愈紊亂了。感謝各位指正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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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羽球的感覺只有歡樂,沒有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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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3-08-16
明明就是一個很簡單判斷的東西,結果在台灣疊床架屋的體系
下,讓人一頭霧水。
Kelly avatarKelly2013-08-17
管轄權"有爭議"應該用14條,"均有管轄權"時才是用13條
Lydia avatarLydia2013-08-21
仔細看看題目,這一題有陷阱,題目問的是管轄權有爭議時,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8-24
而不是雙方均有管轄權時,所以應該是以14條的規定來處理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8-29
果然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自鞭粗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