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高考] 政府會計 - 會計
By Jack
at 2014-10-01T01:24
at 2014-10-01T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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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政府會計處理實務應用會計法第29條的情況如下:
1.政事型基金(普通基金&政事型特種基金)應將固定項目分開列表或編目錄
2.業權型基金則不用
因此本題其實是在考哪一個屬於政事型基金?
如果沒有實務經驗要怎麼解題呢?
刪除最好辨認的兩個選項
B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是作業基金
C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營業基金
只要判斷: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何者屬政事型即可!!!
政事型特種基金的特性是收支對象為不同人
業權型特種基金的特性是收支對象為同一人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顧名思義當發生核災時政府將動用此基金搶救受災戶
然而這些受災戶(我們一般人)平時並不會繳交任何錢給此基金
反思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則較可能符合收支對象同一人
因此選擇A
又我國中央政府政事型特種基金除
1.債務基金及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外其餘皆屬特別收入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的本質是專款專用的動本基金
意謂其基金來源種類相對較少且量入為出
業權型基金的本質則剛好相反為經付出仍可收回的留本基金
意謂其以收回成本為主要目的且量出為入
當其無法收回成本時可能須由普通基金撥款(收入來源因此較廣)
綜上,推敲一下兩個選項的基金名稱
哪個比較可能"專款"專用且能自給自足呢???
應該"猜"的出來是"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了
另"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光(綜合)二字聽起來收入來源就比較廣
且感覺政府比較會特別撥款照顧原住民是吧???
(以上提供沒有實務經驗的考生一些"猜"題技巧)
驗證如下: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 條
為落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因應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應變
作業需要,特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規定,設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同條項及預
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 2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為主管機關。
第 3 條 (專款)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由主管機關向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
收取之收入。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第 4 條 (專用)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演習有關之支出。
二、辦理本法第十六條所定事項之支出。
三、辦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事項之支出。
四、核子事故發生時應變作業有關之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 條
為協助原住民社會發展,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之一
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設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並訂定本辦法。
第 3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下設原住民族就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行政院原住民
委員會 (以下簡稱原民會) 為主管機關。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二、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收益款、土地資源開發營利所得及相關法
令規定之提撥款。
三、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
四、全部原住民族取得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收入。
五、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入。
六、受贈收入。
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
第 5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原住民經濟貸款: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
(二)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
(三)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二、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
(二)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
四、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學術研究與限
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支出。
五、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開發、經營、利用之規劃、輔導及獎勵支出。
六、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文化發展支出。
七、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支出。
八、管理及總務支出。
九、其他有關支出。
前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收入,應分別專供前項第五款及第六款用途之用。
※ 引述《Lordskylimit (⊕千叟翁™)》之銘言:
: 【題目】:
: 下列何種中央政府基金之會計處理適用固定項目分開原則?
: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B)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 (C)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 【答案】:[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想法】:
: 會計法第29條條文內容如下:
: 政府之財物及固定負債,除列入歲入之財物及彌補預算虧絀之固定負債外,應分別列表
: 或目錄,不得列入平衡表。但營業基金、事業基金及其他特種基金之財物及固定負債為
: 其基金本身之一部分時,應列入其平衡表。
: 但我不懂為什麼選項(A)符合29條的定義
: 請版上同學們指導
: 謝謝
: 【來源】:[102年高考 政府會計]
1.政事型基金(普通基金&政事型特種基金)應將固定項目分開列表或編目錄
2.業權型基金則不用
因此本題其實是在考哪一個屬於政事型基金?
如果沒有實務經驗要怎麼解題呢?
刪除最好辨認的兩個選項
B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是作業基金
C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營業基金
只要判斷: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何者屬政事型即可!!!
政事型特種基金的特性是收支對象為不同人
業權型特種基金的特性是收支對象為同一人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顧名思義當發生核災時政府將動用此基金搶救受災戶
然而這些受災戶(我們一般人)平時並不會繳交任何錢給此基金
反思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則較可能符合收支對象同一人
因此選擇A
又我國中央政府政事型特種基金除
1.債務基金及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外其餘皆屬特別收入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的本質是專款專用的動本基金
意謂其基金來源種類相對較少且量入為出
業權型基金的本質則剛好相反為經付出仍可收回的留本基金
意謂其以收回成本為主要目的且量出為入
當其無法收回成本時可能須由普通基金撥款(收入來源因此較廣)
綜上,推敲一下兩個選項的基金名稱
哪個比較可能"專款"專用且能自給自足呢???
應該"猜"的出來是"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了
另"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光(綜合)二字聽起來收入來源就比較廣
且感覺政府比較會特別撥款照顧原住民是吧???
(以上提供沒有實務經驗的考生一些"猜"題技巧)
驗證如下: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 條
為落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措施,因應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應變
作業需要,特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規定,設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同條項及預
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 2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為主管機關。
第 3 條 (專款)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由主管機關向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
收取之收入。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第 4 條 (專用)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演習有關之支出。
二、辦理本法第十六條所定事項之支出。
三、辦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事項之支出。
四、核子事故發生時應變作業有關之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 條
為協助原住民社會發展,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之一
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設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並訂定本辦法。
第 3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下設原住民族就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行政院原住民
委員會 (以下簡稱原民會) 為主管機關。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二、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收益款、土地資源開發營利所得及相關法
令規定之提撥款。
三、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
四、全部原住民族取得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收入。
五、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入。
六、受贈收入。
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
第 5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原住民經濟貸款: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
(二)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
(三)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二、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
(二)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
四、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學術研究與限
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支出。
五、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開發、經營、利用之規劃、輔導及獎勵支出。
六、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文化發展支出。
七、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支出。
八、管理及總務支出。
九、其他有關支出。
前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收入,應分別專供前項第五款及第六款用途之用。
※ 引述《Lordskylimit (⊕千叟翁™)》之銘言:
: 【題目】:
: 下列何種中央政府基金之會計處理適用固定項目分開原則?
: (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B)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 (C)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D)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 【答案】:[A]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想法】:
: 會計法第29條條文內容如下:
: 政府之財物及固定負債,除列入歲入之財物及彌補預算虧絀之固定負債外,應分別列表
: 或目錄,不得列入平衡表。但營業基金、事業基金及其他特種基金之財物及固定負債為
: 其基金本身之一部分時,應列入其平衡表。
: 但我不懂為什麼選項(A)符合29條的定義
: 請版上同學們指導
: 謝謝
: 【來源】:[102年高考 政府會計]
推 conk: 已收精華區Z-25-9-1 10/01 08:37
推 gary00545: 大推李建老師! 10/01 12:40
推 plumeriaho: 大推李建老師+1 10/01 12:55
推 Lordskylimit: 謝謝老師精闢的講解~ 10/01 23:44
推 Mib1973: 真是個好老師∩__∩y 哈哈哈哈~~ 10/02 01:28
推 rusmile828: 推好老師,講解非常清楚又很有耐心 10/02 22:37
推 color224: 大推!!耐心的好老師呀!! 10/03 20:54
※ 編輯: JianLi (180.177.124.103), 12/24/2014 00:59:41 Tags: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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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4-10-02T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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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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