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103年度三等身障特考
科目:行政法
第22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服國家通訊委員會之處分,應向原機關提起訴願.
(B)不服私立大學之退學處分,應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C)不服勞工保險局承辦農民健康保險業務所為處分,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D)不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屬嘉義縣分局之處分,應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答案:(A)
想法:(B)和(C)選項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對於(A)和(D)選項有疑問.
(A)選項的國家通訊委員會是屬於獨立機關,
請問獨立機關應該向誰提起訴願呢?
(D)選項的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屬嘉義縣分局,
依照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第6條,分局是屬於四級機關,
那為什麼不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屬嘉義縣分局所為行政處分不是向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起訴願,而是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有請版上強者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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