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司法類考試日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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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全國統一,大家做的事同類性很高,需要懂得也差不多
為什麼不乾脆取法大學聯考統一考科,一體分發?

尤其可以放在一組的司法人員,譬如說

司法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律實務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公證人、三四等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錄事、庭務員
甚至可以外加高考特考的法制和法務

考科就是:
現行司法官考科再加上強執、智財法、破產債清、非訟、公證法、稅法

然後一樣採二試,一試幹掉一半,剩下的應考二試
二試分數出來後依分數高低選填志願
假設總分2000,我的分數是650,第656名,志願同上所列
但因為強者都把司法官事務官執行官等占走了,我還是可以排到當個小錄事

這樣的考制,既公平,又不會漏掉有能力的人,也不會有考上不報到的

現在改來改去,書記官不考非訟、行政執行官不考稅法,學非所用,用非所學
又一堆人練筆不報到,浪費國考資源、困擾用人機關
不如統一考制一舉解決所有的問題


※ 引述《hk416 (cola)》之銘言:
: 我覺得對書記官 法警應該衝擊不太
: 以往實力好的 會去考司法官的人
: 明年可能會報考檢事官(有改考科 改考強制執行法等 對法律系是利多)
: 或是 行政執行官 執達員
: 因 志在司法官的人根本不在意去當這些人員
: 但既然多一次機會 那就選擇跟司法官有重複的科目
: 而剛好檢事官 執行官 執達員 的考科都跟司法官第一ˋ二試重複
: 不像書記官還有個法組
: 與其浪費時間 不如選上面
: 反正也是練筆
: 當然啦 這些人練筆 可能會考上
: 對本來 志在事務官執行官執達員的要報考的人 就衝擊很大
: 無形多很多對手
: 所以非法律人 別怕啦 怕的話 去轉考監獄人員
: 這個幾乎法律系的人不太會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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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9-14
如果薪水也統一的話,那我要當法警!(法警成為第一志願!)
錯了,通譯才是第一志願!!!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9-17
通譯不是打雜的嗎?!((開玩笑
Edith avatarEdith2013-09-19
法律系記得也要改7年制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9-24
要考錄事的人表示:幹!考個錄事你要我唸1X科有沒搞錯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9-26
不對...搞不好會破20科...
Hazel avatarHazel2013-09-28
我記得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你說的這個模式其實也是方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9-29
案之一,只不過改革的阻力比想象中還大。
因此後來選變動相對較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