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普考財稅民法概要 - 普考

Table of Contents



甲潛入乙宅中行竊,被乙發現,甲怕被扭送警局,拿起身旁的花瓶攻擊乙,乙為了保護自
己,隨手拿了身旁的手杖反擊甲,造成甲受傷。乙基於下列何種事由,無須對甲之損害負責?
猨緊急避難 獏正當防衛 獱自助行為 斅業務正當行為

答案為:正當防衛

請問一下此題為什麼不能選「緊急避難」?

我的想法是,乙要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對方的攻擊又是緊急而急迫,所以選緊急避難

請問我的想法哪裡有問題呢?

謝謝

--

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5-07-30
正對不正-正當防衛 正對正-緊急避難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8-02
一樓已回答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8-06
謝謝兩位~
所以如果對方蓄意攻擊或是放狗咬人也是用正當防衛嗎?
Lydia avatarLydia2015-08-07
是,那狗可看作是行為人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