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104普考財稅民法概要 - 普考Heather · 2015-07-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甲潛入乙宅中行竊,被乙發現,甲怕被扭送警局,拿起身旁的花瓶攻擊乙,乙為了保護自 己,隨手拿了身旁的手杖反擊甲,造成甲受傷。乙基於下列何種事由,無須對甲之損害負責? 猨緊急避難 獏正當防衛 獱自助行為 斅業務正當行為 答案為:正當防衛 請問一下此題為什麼不能選「緊急避難」? 我的想法是,乙要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對方的攻擊又是緊急而急迫,所以選緊急避難 請問我的想法哪裡有問題呢? 謝謝 -- 普考All CommentsPuput2015-07-30正對不正-正當防衛 正對正-緊急避難Agatha2015-08-02一樓已回答Genevieve2015-08-06謝謝兩位~所以如果對方蓄意攻擊或是放狗咬人也是用正當防衛嗎?Lydia2015-08-07是,那狗可看作是行為人的武器。Related Posts一般行政 自修計畫誰上過陳克強老師的心理學??法制民訴高普考退費問題請教免費補習及兼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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