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104年律師二試智財第三題 - 考試Andrew · 2016-01-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今年律師二試中智財第三題得高分的大大們, 您的該題擬答與糕餅店的該題 解答差異大嗎? 小魯的該題擬答與糕餅店的該題解答有至少八成的相似度, 但只 拿到9.5分(滿分40). 懇請該題得分不錯的大大們指點迷津, 感恩!! 糕餅店解答網址 -> http://lawyer.get.com.tw/answer/ (若有違版規, 請告知, 會立即修正, 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Candice2016-01-04雖然我該題拿了31分 不過我也忘的差不多了= =第一小題 好像沒啥差異 第二題 我只記得我一直抄定義George2016-01-05然後說明各該行為屬於何種著作 有何種權利Quintina2016-01-06行為人的行為有無侵害各該權利 大致如此吧Lucy2016-01-09我應該36分,我在時間充足下把一些或許可以刪減的部分Hedy2016-01-12都寫的詳細,大概看一下,我第一題部分有說明到丙有顯Carolina Franco2016-01-16在無法推翻情況下也是著作權人。第二題有說明丁的改作Zenobia2016-01-21改作權人有權利。好像多那擬答的部分主要這兩個點;)Megan2016-01-24我也跟po有同樣疑問,只拿8分Elvira2016-01-2435.5,第二題我先列出丁戊己的定義,再列出戊己的限制Poppy2016-01-28順便解釋為何對鄰接權限制的原因Carolina Franco2016-02-01總之當時時間太多,能扯的都塞進去了Vanessa2016-02-04第一小題也推定丙是,因為第三人看不出他們內部關係Elma2016-02-08拿了36分 ,不過我覺得高點的擬答有些太少了Edwina2016-02-13我先寫音樂播放是哪種行為定性,再分別寫每個人的著作權下可以或不可以請求什麼,36分Quanna2016-02-16第一小題我寫13條Ula2016-02-18謝謝各位強者開示!!Caroline2016-02-20看來這位教授是喜歡考生能寫出定義, 完整論述正反意見Related Posts普化 有機 後中複習班104司律上榜心得賣 高點建國學士後西醫課程+書104年律師心得文 (財稅法組)104律師心得(兩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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