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104年律師錄取方式
選考科前33%+選考科以外科目前50%
是否代表選考科目只要不在那科的前33%
其他科再怎麼高 都不能錄取呢?
如果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那選考科目號稱占100分的用意是什麼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E975.
--
選考科前33%+選考科以外科目前50%
是否代表選考科目只要不在那科的前33%
其他科再怎麼高 都不能錄取呢?
如果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那選考科目號稱占100分的用意是什麼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E975.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