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2次招考 專二外勤 郵政法 第42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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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2.甲寄包裹給乙,乙發現包裹封面破裂,當場表示包裹內件恐有遺失短少,但仍收
受,並於隔日向郵局查詢,沒有
結果。半年後,甲主張包裹內件一部分遺失,請求補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不受理,因已逾時效 (2)不受理,因乙發現封面破裂仍收受
(3)不受理,因乙才有權請求補償 (4)未逾時效,應受理

請問這題答案為什麼不是(2)?

郵件處理規則第62條:收件人接受郵件時,未當場聲明有瑕疵,並已出據領取郵件者,
不得請求補償

有人跟我樣一樣選(2)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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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5-11-03
4~這我寫參考書還是考古有看到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1-07
論點.收件人已於於收件時表達異議,且於隔日查詢,故視為
已提出查詢
Poppy avatarPoppy2015-11-12
這有超過外勤的範圍了吧?
Mason avatarMason2015-11-14
我一直覺得外勤郵政考比內勤難耶 雖然我是內勤 可是外勤
因為少考很多條文 都考好細..
Liam avatarLiam2015-11-16
他有"當場表示"啊 不是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11-21
沒看清楚題目乙有[當場表示]...
謝謝各位的解釋
Damian avatarDamian2015-11-21
我選3 我想問查詢的是乙不是甲 為何甲有求償權?
George avatarGeorge2015-11-24
這陷阱真的挖的很大。XD
Edwina avatarEdwina2015-11-25
可求償人以寄件人為原則 甲可求償沒錯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1-28
可以請問半年後不是超過6個月嗎?我選1(小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