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高考 民法 申論 第一題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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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 您們好:
想請問104年高考民法申論第一題
請問要引用哪幾條法條來解呢?

http://i.imgur.com/Xq4qmJt.jpg

因為我用因未辦好所有權移轉,而後用債務不履行解,分數不太高,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
,麻煩您們~

另一個問題,就是若考場看到考古題中沒出現的題型,請問要怎麼下手比較好呢?



麻煩大家 謝謝您們~



(三)課業文規範:
附上來源:104年 財稅行政 高考 民法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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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3-24
考科民總就從檢驗步驟開始審吧
Lucy avatarLucy2016-03-26
考點在雖有266條之適用,惟標的物已交付於甲使用收益
了 依373規定標的物滅失之危險應由其負擔,故甲不得
拒絕給付價金
Liam avatarLiam2016-03-28
當然時間充裕可以討論請求讓與對第三人之請求權
Elma avatarElma2016-03-29
依照225 ll 甲理所當然仍需對待給付
Olga avatarOlga2016-04-02
我上課老師是教土地已交付未登記根據373條危險負擔移
轉,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然後再根據225第一項債務人
免給付+225第二項債務人應讓與補償金請求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4-05
這題其實考古題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