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特五等會計問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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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於 X1 年 10 月 1 日支付$101,000 取得乙公司所發行面額$100,000,票面利率
8%之公司債,每年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付息。甲公司將該公司債分類為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資產,若 X1 年底該債券之公允價 值為$104,400 且甲公司不攤銷購入債券之溢
價,則該年底甲公司應作之調整為:

(A)認列應收利息$2,000
(B)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3,400
(C)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5,400
(D)不必作調整

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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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問如下:
應付公司債發行日非付息日,
發行公司會先多收取上次付息日到發行日的利息。

本題6/30~10/1共3月利息為100,000*8%*3/12=2,000
甲公司支付的101,000中的2,000為先付的利息收入,
所以資產認列的金額是99,000,
期末調整資產和利益應為增加5,400

請問我的理解有哪邊有問題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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