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初等第二天法大第三題為何送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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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考這張考卷

但我看了初等的修正答案覺得很怪

第2天法學大意 第三題 為何會送分??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懲戒法所定之懲戒處分?


A罰款 B停職 C 減少退休金 D減俸


原本公告答案是B 我也認為B是錯的 應該是休職才對


那為何會送分??

想法:

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 B很明顯是錯的 ACD都是正確的 怎會送分呢???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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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6-02-24
是不是還沒施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2-26
實務上休職是先予停職 不知道是不是這原因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2-28
公懲法第五條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2-28
因為新法還沒施行…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3-02
出題者不知有沒有預料這種情形會引起爭議一律送分
Belly avatarBelly2016-03-02
依照題意,的確B錯誤,不過公懲法第5條是有寫明先予停職
Mason avatarMason2016-03-05
不管修法前或修法後都沒有停職這處分,只有第5條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