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公告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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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選專一字第1063300679號

主旨:舉辦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設會計師、
           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等3類科。

 二、考試日期:106年8月19日(星期六)至8月21日(星期一)。

 三、考試地點: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於
        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6年5月16日(星期二)起至5月25日
    (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6年5月26日(星期五)前
    (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
    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
    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moex.gov.tw ,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分站
    ,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
    register.moex.gov.tw(主站)、
    register.moex2.nat.gov.tw(分站)直接進行報名,
    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
    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
    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五)申請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未能於報名
    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
    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

  (六)暫准報名注意事項: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之應考人(
    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報名」字樣者),其畢業證
    書影本,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
    第2項之規定,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1天第1節考試
    前繳驗;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之證件不合格者,即屬自始
    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如有入場應試者,其考試
    成績不予計算。以暫准報名方式報名本次考試之應考人
    ,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不得申請退費。

 五、本考試會計師類科之「審計學」、「高等會計學」、「
   中級會計學」等3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有關複選題
   計分方式及試卡劃記說明等,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
   網/應考人專區/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專區及試卷、試卡
   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項下查詢,並詳細閱讀本考試應考須
   知內容預為準備。
 
 六、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國
   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辦理。

 七、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自106年4月1日起施行,有關應考
   人申請閱覽試卷之受理期限、申請方式、收費基準及禁止行
   為等有關事項,請應考人參閱本考試應考須知。

 八、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
   、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


來源:
考選部
https://goo.gl/IKhz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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