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律師上榜心得(智財組)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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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8-03-30T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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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前言

此篇是還願文,我是放在新制就會被淘汰的分數群,不適者可直接左轉XD

本篇的看點(自以為)是「一試準備方法」以及「增加信心」,因為原PO程度真的真的沒

有很好(多不好可以直接跳看第伍點),希望能多少為大家帶來一點力量。

壹、背景

南部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已經是很久遠的事情囧),拿過書卷獎,應屆考上書記官就去

機關服務,101年有在職準備過司律,但當年沒考上也就沒有繼續唸書了;然後做到去年

覺得人生來到一個瓶頸,決定抓住改制前的機會(以及青春的尾巴),6月底辭職,7月開

始全職準備。

貳、分數

【106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 刑事法、法律倫理…………121.2
綜合法學(一) 公法、國公、國私…………115.4
綜合法學(二) 民法、民事訴訟法…………107.4
綜合法學(二) 商事法、法學英文…………80.0

總分…………424分  (錄取標準:律師372.8、司法官385.6)

成績排名……律師718名、司法官992名

【106律師二試】

憲法與行政法…………93.5
國文……………………58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13.5
公司保險證交…………38.5
智慧財產法……………54
民法民訴(一)…………74.5
民法民訴(二)…………62

總分……………………494分 (成績排名:30X)


參、一試準備方向及書單、教材

*準備時間:一試考前10天

*用書:高點的綜合法學歷屆試題與詳解

*服用:

通常高點當年度出的解析都是跨二個年度的試題,我會「詳讀」司律三至五年內的考古題

,詳讀的方式是:先計時模擬考,考完後記錄分數(可以查距離當年度的一試錄取分數差

多少,心會比較穩);接著要詳細檢討,包括答案及選項,每題都一定要知道選或不選的

原因,所以才說詳解很重要;最後考前還有時間,再去複習之前檢討過的考古題。

*提醒:

我在101年及去年都是用這個方式很穩地通過一試,也就是主要以二試準備為主,到考前

10天才全心讀一試。至於考前幾天及回推幾年內的考古題,可以看個人情況調整,像我

去年原本預計考前10天、回推5年,結果只來得及在考前7天、回推3年考題,所以一試放

榜前特別挫XD

但由我一試的成績看來,這個方法應該是可行的。

我個人是覺得一試有點像是在拼瞬間記憶力……囧

所以透過上述的方法能夠短時間記得很多法條細節,但這種填鴨式讀法的缺點就是,時間

一拉長它們就掰掰了。

肆、二試準備方向及書單、教材

一、憲法與行政法

高點二試總複習徐政大(超推)
憲法題型破解:姚明(推)
行政法題型破解:周董周凌/學稔(360度無死角推)

服用:

我覺得有把公法分數拉上來是我考上的重要關鍵,我一直是公法苦手,不太知道公法他們

到底發生什麼事XD

*行政法

101年有在準備考試的時候,有參考過版上心得推薦買了「行政法題型破解」,那時候只

看了一半,但當年度我的行政法分數就有顯著提升,解題會有方向,不至於連題目都看不

懂。

因為有這樣的經歷,所以去年我手刀購入新年度的行政法題型破解,這次我看完整本,而

且書內提醒再三的概念與實務見解,我會另外謄寫到那種單字卡的小冊子上,二試考前我

就只翻小卡複習,忘記的再回去翻書。

*憲法

我的憲法感覺是徐政大老師救起來的,之前自己先讀姚明的解題書,雖然覺得很不錯,但

絕對不是公法苦手如我看了就能在考場揮灑自如的囧

後來看了徐政大老師的憲法總複習,他用最新釋字去講解要如何解題,不同的基本權會有

其大致的模版與方向,上完真的覺得很驚艷,有種終於知道憲法如何下筆的感覺(以前都

在幹嘛呢)。再回去對照姚明的解題書,也更加能夠理解。

跟我一樣是憲法苦手的孩子,有興趣體驗的話可以關注老師的臉書,老師很佛心,講解最

新釋字的影片會分享給學生觀看。


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高點二試總複習易台大
考點式刑法一本通:易台大/高點
破解刑法分則:蕭台大/來勝
刑事訴訟法實務必考熱區:孫宥/學稔
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黃博彥(黎律師)/高點

服用:

刑法、刑事訴訟法我沒有特別的準備方法,就是看上面的書單跟總複習,都是版上推過的

神作,在此就不再贅述。

三、商法

高點二試總複習周台大
公司法題型破解:齊軒、楊翰/學稔
公司法爭點整理:李律師/學稔
證券交易法題型破解:黃呈國·里昂/學稔
高點二試總複習程政大
保險法爭點破解:劉律師/高點

服用:

商法……我每次打開題目都無言啊> <(考試分數更無言)

所以可能不適合給什麼讀書建議囧

不過我自己作為商法苦手,對於有同樣困擾的各位,我是這樣想的:大家還是按照時間規

畫去念商法,不用全盤放棄或覺得會因為商法一科完蛋而壓力過大,以二試商法的比重與

出題方向,我覺得商法表現並不會成為上榜與否的關鍵。(這是純粹個人想法,如果你商

法超強,那情況自然又不同了~)


四、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高點二試總複習張台大
民法債篇Ⅰ、Ⅱ:張志朋律師/高點
物權法題型破解:唐浩/學稔
身份法題型破解:雷霸龍·大邁/學稔
高點二試總複習許政大
破解民事訴訟法:甯律師/高點(薄好)
民事訴訟法實例題解題書:喬律師/高點(超推)

服用:

我記得我問強者我朋友考上司法官的讀書心得,他淡然跟我說:民法民訴是關鍵。這導致

我印象很深刻,花了很多時間在民法民訴,然後成果……好像有點可笑囧(但這也很難說

,我也不確定如果不花時間在這上面還能不能取得這樣的分數)

但我還是提一下我的讀書方法,如果覺得我分數很爛,也可以把我的方法當成負指標XD:

*民訴:

因為我的時間非常有限,我又太久沒唸書,所以我找了一本坊間最薄的民訴參考書--高點

甯律師的破解民事訴訟法,目的是要趕快把基本概念拉回來,當然這本書很多概念爭議就

會省略(而且錯字不少XD),但我覺得緊急階段能活著比較重要,就不用想還要得到勳章

了。

這本基礎書我有全部看完,再針對我總是不會解但感覺好像一直出現在考場的題目,去翻

看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實例題解題書,我自己很喜歡喬律師的思維模式,所以很推薦這本

解題書。不過解題書真的會有個人取向喜好,我曾經買過版上必推的神作解題書,結果我

真心看不懂也看不下去,覺得超挫折囧,後來發覺其實換一本解題書就沒事了XD

另外我也有搭配許政大老師的總複習,包括身份法跟民訴,特別是身分法,有豁然開朗的

感覺。

民法部分,主要是依靠張台大老師,老師神人神作版上已有非常多推薦,我亦不再贅述。

五、選考:智財

高點二試總複習周台大(超推)
3Q智慧財產法破題書:黃律師·施律師/保成

服用:

我大學沒有修過智財,所以要從零開始,不知道哪裡來的信心我只給自己留了一個禮拜看

智財囧

我先是看「3Q智慧財產法破題書」,這個階段非常痛苦,因為我並沒有基礎知識,會看得

很慢,又非常想睡,好不容易撐過看完整本(但概念在腦子裡全都糊成一團也講不出個所

以然)之後,我才開始看周台大老師的總複習。

我記得老師開宗明義就先區分專利、商標、著作的基本性質與概念,當下真的有醍醐灌頂

的感覺,所以我非常推薦周台大老師的智財總複習,真的是在很短暫的時間把體系、架構

、考點全都攤在你面前,我後來考前就只抱著講義狂K。

伍、考取心得

雖然名次跟分數都不怎麼樣,但我想以我當時的程度能考上就是一種天大的幸運,為此我

內心非常感謝。

我考試時的程度到底怎樣呢?為了增加大家的信心,我舉實例。

實例一:

我跟之前考上律師的朋友說怎麼辦我好久沒唸書了,像民法債務不履行與物之瑕疵擔保競

合我全忘光啦,他跟我說:那你要趕快找回來,『因為那是最基本的』。然而這個最基本

的,我在上考場時還是沒有複習回來,因為我沒有時間。更不要提債各重要的有名契約,

我根本都考場上才去找法條。

實例二:

我在考場上寫刑法考題的時候,突然有一個疑問:咦,詐欺的是錢,那是339條的1項還是

2項,錢是利益還是財物啊?(慌亂)然後我就寫了2項囧

實例三:

我是在考民訴之前的休息時間,才在翻喬律師解題書關於上訴審跟再審的擬答,因為我忽

然驚覺那些好像很常考!但我一題都不會!(又慌亂)

實例四:

我處於一個所知很少的狀態,釋字知道的超少、實務見解字號背起來的沒幾個、很多規定

都還是我在考場上翻法條才發現的囧。


我寫這些實例不是為了表示我有多厲害(厲害的點在哪),或者彰顯律師素質低落某某某

這樣都能考上(請不要戰我這個,雖然我真的很弱,但直接講出來我也是會受傷),

我是想說:就考取本身,當然你不需要有榜首的實力才能通過,但你也不需要達到你心目

中的實力才能考上——你現在的實力就可以考上。


這個信念很重要,因為你準備跟努力的心態會受影響,幾個小原則:

1、因為你現在的實力就會考上,所以不要放棄。

再不會寫的考題(例如去年司法官商法120分的夢魘),我也會逼自己寫到應該有的篇

幅,給分這種事情很難說的。

2、因為你現在的實力就會考上,所以要知道取捨。

不要再以成為榜首的方式準備考試了,你一天到底能念多少小時的書?你各科的強弱

表現?我實測過自己一天最多念7小時的書,再多就會渙散;我的刑法刑訴科從過去的

考試看來是屬於不太準備也能有中等分數(請忘掉實例二),我的公法商法則是連基

本概念都欠缺,所以請先算出還有多少時間,然後依照科目強弱去調配,同樣的時間

你拿去念很弱的科目,分數成長可能是拿去念強科的數倍,而且告訴自己這個科目我

就只有這些時間,唸完就再也不會回來念了,這樣的覺悟會使你唸書時的積極性不同。

3、因為你現在的實力就會考上,所以從各個層面穩固它,包括你的心情與規律作息。

例如不要一天到晚要散心,壓力大我知道,但考生的本質就是擁抱壓力啊(淚),真的很

需要抒解也把時間控制在一天之內,不要讓後續效應蔓延,你廢一個禮拜實力會衰退啊囧

;全職考生的話,早起與否是看個人,但不要熬夜是真諦,盡量睡滿7.5小時,腦子清

醒的運作效率絕對是不同的。

有個推薦的小測試:當你開始讀書就按開計時器讓它跑,一旦你不在唸書狀態,不論

是在滑手機、上廁所、發呆、吃飯吃點心,一律按停。連續幾天下來,你可以觀察到

你自己唸書時間的最大值是多少,同時也會發現你跟你以為的「念一天8小時」根本距

離很遙遠。


中心思想大概是這樣,我的成績來講這些話其實有點厚顏,但因為是還願文我還是硬著頭

皮寫了,請大家見諒。

我是真的覺得自己沒什麼好給人讀書建議的,我自己唸書也是土法煉鋼派,所以如何在很

短暫的時間內,消化那麼龐大的資料量,我覺得內心穩定的力量很重要,所以就這個部分

做了分享,希望有同樣困擾的朋友,焦慮的時候想想我的程度,你就會對自己更有信心了



(至於我程度低落這件事,我放榜後還是有持續唸書,請各位不用為我未來的當事人與老
闆憂心XD)

如果有其他問題想討論,歡迎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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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8-03-31T05:00
恭喜上榜!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8-04-03T15:23
同為六月一起辭職的戰友推!你很棒的!雖然說很久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8-04-04T06:37
沒念書,但以前唸的都是你的實力,不要妄自菲薄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8-04-06T11:34
然後希望我今年也可以po還願文呀呀呀!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8-04-10T21:33
恭喜!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8-04-13T22:00
樓樓上愛妳><妳也是我堅定信念的來源啊~今年妳一定會
寫還願心得文的!!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8-04-14T23:52
恭喜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8-04-16T11:02
離職準備好有勇氣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4-18T08:49
推信念,好激勵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8-04-19T13:31
恭喜上榜! 想請問徐政大老師的臉書怎麼搜尋?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8-04-20T18:57
L大請搜尋:徐偉超的法學教室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8-04-25T17:41
謝謝原PO指引明路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8-04-28T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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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8-05-02T21:33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8-05-06T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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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18-05-09T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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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18-05-13T20:12

國考審計公報考到哪一號??(有人詢問)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8-03-30T15:25
有人在考選部留言 詢問審計公報第67號一事 https://imgur.com/kKSgM5J.jpg 您相信嗎?? 不過我覺得考出來他會官式回覆如下:   本部舉辦之各項國家考試,均依據典試法相關規定辦 理各項典試事宜。試題之命擬係屬命題委員之職責,本部 於辦理命題作業前,均充分告知命題委員有關考試等 ...

梁傑 有機化學-反應機構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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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at 2018-03-30T14:09
如題 聽說好像是 梁傑105有機化學_題庫班 的書本 站內信 ⓐ報價 ⓑ附上照片並說明使用狀況 謝謝 - ...

有人因為待不下現在的機關而去考相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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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18-03-30T10:43
高普考報名今天截止,昨天馬上報名普考。 由於現在待的機關業務龐大,又離鄉背景,又綁約綁六年四個月(目前滿兩年),真的等不及了..以只有考試選項可以離開,但因為只有三個月準備的時間,只挑戰同職等的普考。 是說,去考試可以請公假是嗎? 但不想讓機關的同事知道是不是只有請特休這個選項了? 會有人跟我一樣待不下目前的 ...

保險法第25條於躉繳保費之適用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8-03-30T09:19
保險法第25條:「保險契約因第64條第二項(違反告知義務)之情事解除時,保險人無須 返還其已收受之保險費。」 看法條本上的解釋:告知義務之遂行,是為了貫徹對價平衡原則,且亦為當事人遵守最大 誠實信用原則下所應為。 故當保險契約違反告知義務,而由保險人行使解除權解除者,無使告知義務者受對價平衡 原則保障之必 ...

港務局二次招考簡章&去年最低錄取分數表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8-03-30T08:49
小弟幫我家人問的, 檢章上面說下列條件之一, 1。 2。 意思是只要附合其中一項就好了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