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稅特民法+稅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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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106 年 - 特種考試外交.民航.稅務.原住民/民法

10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向乙購買一台電視機;乙依契約本旨向甲提出給付,詎料甲竟
不履行受領義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甲不構成給付遲延,亦不構成受領遲延
(B)甲僅構成給付遲延,但不構成受領遲延
(C)甲僅構成受領遲延,但不構成給付遲延
(D)甲不但受領遲延,同時亦陷於給付遲延

答案:D

我理解甲受領遲延沒有問題
但題目中完全未提及甲給付狀況
甲沒及時去拿電視就同時代表他也沒付錢嗎?
為何同時奕陷於給付遲延呢?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06 年 - 特種考試外交.民航.稅務.原住民/稅務法規

17 下列有關現行土地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稅包含田賦、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
(B)規定地價後每 3 年重新規定地價 1 次,公告現值每 1 年公告 1 次
(C)屬於地方稅
(D)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一般稅率為累進稅率

答案:B

我翻書(施敏稅務法規概要2018)上面在第10章提及
地價經規定後,每三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予延長。
土地現值表於每年1月1日公告
為何b選項是錯的呢?


20 下列何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被繼承人死亡前 6 至 9 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
產稅者(2)拋棄繼承權之配偶之扣除額(3)確有證明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4)公共設
施保留地
(A)13
(B)23
(C)134
(D)14

我看了一下阿摩是說
遺§17指的是扣除
遺§16指的是不計入
以遺§17扣除來說1確定沒有問題
但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遺細§44是抵繳
在都市計畫法§50之1是免徵
而施敏的書(稅規概要2018)裡是把他歸納在不計入(p9-16頁)
公共設施保留地若也能自遺產中扣除
那這樣來看3應該也要符合才對吧
我自已是選134
這部份把我弄糊塗了
請教板上高手

謝謝大家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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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06
每兩年重新規定地價 1 次 (好久沒來國考版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10
https://goo.gl/vrVHEG 106/5/10修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17-12-14
10. 64台上2367判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18
樓上是高手 請受我一拜
Sandy avatarSandy2017-12-21
公共設施保留地跟確有證明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
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可能是之後要蓋學校、公園;後者
是既成巷道那種。 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先計入總額再
扣除;無償供公眾通行則是一開始就不計入(所以沒有
扣除問題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12-24
哇~感謝各位大大~國考版真的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