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律師民法第44題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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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fb看到這題
https://i.imgur.com/U972CNu.jpg
答案D沒有疑問

但我有疑問的是,為什麼bc正確
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
https://i.imgur.com/tD5LID8.jpg
不是故意致以下的人死亡才喪失繼承權嗎?
1.被繼承人
2.應繼承人
本題丙是致甲死,並未致乙丙死亡,為何也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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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20-10-07
若乙死亡,乙是被繼承人,甲是應繼承人。此時丙是故意殺害
應繼承人甲
Liam avatarLiam2020-10-09
法理上來說,殺被繼承人會提早拿到遺產,殺應繼承人會增加
應繼分,所以都要排除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0-12
丙殺了乙的應繼承人甲(乙死時甲為其繼承人),以及殺了
丁的應繼承人甲(丁無子女,甲為第二順位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