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16歲高一10/29找了一個打工的工作洗碗工這是我人生的第一份打工的工作老闆說下午6:00~晚上10:004小時每天都要來除非有公休1小時70每個月10號領錢3個月做的不錯給你調到75晚餐供你吃到飽我也說好原本以為都會很順利但是後來我妹和我朋友來他們想應徵結果就去應徵結果老闆沒請那麼多人就想說不然我和我妹一個月包8000我們兩個可以輪流可以一個一天來一天不來我妹他朋友4000因為如果他拿8000對我們兩姊妹有些不公平(老闆跟他說的)所以我��
12/10號該不該去領錢..(內容長回答者希望耐心看完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