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兩個人頭代排隊 - 打工
By Kumar
at 2020-12-07T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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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違者文章逕行刪除。本行提醒得Ctrl+Y刪除之。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綠色與灰色提示用文字得Ctrl+Y刪除之。
各項目均應詳實填寫,完全不依本格式填寫者水桶一年並退文,重點項目不全者亦同。
本分類為個人事務徵才用,徵才類一日限一篇,分類未加縣市名者Ctrl+X後T修改之。
若為常態性業務,如經常徵搬家助手等,請勿以本分類張貼,一經發現水桶一年並退文。
工作或交件期:2020/12/26 上午10點
預定排班方式:兩位一起排隊 我與朋友若提早到會先過去交換
每日工作時間:2020/12/26 上午10點 - 下午4點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中間可以留一個人排隊 另外一個人上廁所買午餐 輪流休息
休息計薪供餐:僅計薪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工資或報酬:1200/6hr/1人
發薪日:交換後現領 亦可立即匯款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八元。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若工作地為私人住所者,得僅填至第三級行政區,其餘依一般類規定。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高雄駁二9號碼頭
工作內容︰代排隊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項「回覆應徵者」,擇一。
聯絡人︰廖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回覆應徵者:僅回錄取者 會於標題修改 兩位朋友一起的優先錄取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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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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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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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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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20-12-08T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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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20-12-10T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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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20-12-11T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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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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